美国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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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非裔再次面临种族歧视和美国社会对他们的不公待遇,面对华人对近期大规模示威游行的不理解和困惑,我想有必要从文学上解析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长篇小说《八月之光》中的种族问题,帮助读者了解和理解美国非裔对种族歧视不满的历史根源。
正文共:10046字
预计阅读时间:25分钟
撰文:张泉(英文)
翻译:颜晓雪
今年5月25日,乔治·弗洛伊德之死引发全美各州举行抗议种族歧视示威游行活动。非裔从来就是弱势群体,历史上承受的凌辱之残忍让人难以直面。华裔在美国也是弱势群体,因为新冠疫情,华裔再次成为部分人明显的歧视、攻击对象。
面对非裔再次面临种族歧视和美国社会对他们的不公待遇,面对华人对近期大规模示威游行的不理解和困惑,我想有必要从文学上解析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长篇小说《八月之光》中的种族问题,帮助读者了解和理解美国非裔对种族歧视不满的历史根源。此篇原创是英文,最近颜晓雪女士译成中文。福克纳的《八月之光》中主角乔• 克里斯默斯(Joe Christmas)曾大声发问:“什么时候身上流着不同血液的人才会停止相互憎恨?” 希望拙文有助于读者对乔• 克里斯默斯的“世纪呼号”有所理解和认知。
《八月之光》是美国著名作家,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威廉·福克纳的长篇意识流小说。乔·克里斯默斯是小说的主人公,他的故事是小说的主体和中心。他的一生是悲惨的一生:他还在襁褓之中就被抛弃,“克里斯默斯”的得名(英文“Christmas”)记下了他在圣诞之夜被抛弃在孤儿院门外的遭遇。他被剥夺了父母之爱,在他祖父一双邪恶的目光注视下度过了五年时光。由于偶然发现了女营养师的性隐私而遭到报复,幼小的心灵里从此播下对女人的敌对种子。之后被麦克依琴夫妇领养,受到继父严格的清教徒戒律的约束,养成顽梗不屈的逆反性格和对女人的反感与怨恨。成年后遇到一个名叫博比的暗娼,他夜里偷偷爬窗去与她幽会,导致了他成为砸死继父的罪犯。为了逃避罪责,他开始了长达十五年的流浪生活;他走南闯北,历经沧桑,同许多女人睡过觉。
造成克里斯默斯不安宁的原因并非受困于他黑人的身份。他的皮肤是白的。他的苦难来源于与黑人相关的一系列内涵意义,这些含义只适用于他,因为他可能有一半黑人血统。由此暴露了南方种族问题的荒谬和残酷。在试图解决“黑还是白”的矛盾时,乔试图接受的是他身上的黑人血统,而非白人血统。虽然他在心理上和精神上排斥黑人,但黑人是那个社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福克纳似乎认为,这种态度只会导致死亡。
在乔十五年的流浪生涯的最后三年,他偶然来到密西西比州北部小镇,闯入了伯顿小姐的生活。当伯顿小姐要按自己的意志改变他的生活时,他坚决不从。于是两人的关系到了尽头,她未能实现先毙了乔再结果自己性命的打算,反死在乔的剃刀之下。
福克纳曾深刻地指出造成克里斯默斯悲剧的原因:“我认为他的悲剧在于,他不知道自己是谁——究竟是白人或是黑人,因此他什么都不是。由于他不明白自己属于哪个种族,便存心地将自己逐出人类。在我看来,这就是他的悲剧,也就是这个故事悲剧性的中心主题: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一辈子也无法弄清楚。我认为这是一个人可能发现自己陷入的最悲哀境遇——不知道自己是谁只知道自己永远也无法明白。”
乔是“黑人(Negro)”一词内涵意义以及新教狂的受害者
在《八月之光》中,威廉• 福克纳借助乔• 克里斯默斯这一黑人角色探讨了美国南部的种族问题。乔是“黑人(Negro)”一词内涵意义以及新教狂的受害者(所谓新教,包括加尔文主义,洗礼,卫理公会和一神论),换句话说,他是整个南部社会的受害者,那里有着奴隶制传统,还有对奴隶制边容忍边谴责的宗教。
“黑人”一词复杂的内涵意义和人们对此的反应,是乔以及整个南部问题的核心。在内涵意义的影响下,不论是白人还是黑人自己,都不能将黑人视为平等的人和独立的个体。此外,随着第一批黑奴贩卖到美国,人们也对黑人形成了一种刻板印象。早在1781年,托马斯·杰斐逊在他的《弗吉尼亚笔记》中就对黑人进行过描述;让·费根·耶林将其主要观点总结如下:
从他的肤色、头发和外形来看,他不如白人美丽;他的体毛少,出汗多,气味大;他睡得少,不过只在休息时睡;他缺乏深谋远虑,因而常表现的勇敢无畏;他“热情似火”,但他的爱由欲望组成,而非情感;悲伤很快就能随风散去。一般说来,与18世纪屮世纪相比,黑人男性更注重感觉,而非慎思,这一点与白人男性形成鲜明对比。尽管他与白人在记忆力水平上无所差别,但他的理性思考能力要“差得多”,想象“枯燥,乏味,反常”。(让·费根·耶林,《错综复杂的结》(纽约:纽约大学出版社,1972年),第8页)
从小说中可以明显看出,认为黑人就是低人一等的这种刻板印象,在福克纳生活时期仍然存在。南部社会深受宗教影响,产生了一系列或特殊或让人疑惑难解的问题和矛盾。小说中的多数主要人物,或多或少,都是黑人传统观念的受害者,也是试图解决这一问题的宗教思想的受害者。其中,乔就是最大的受害者。
乔的受害历程早在出生前就已开始。他的祖父道克• 海因斯是加尔文主义的受害者,此后,祖父自己又制造了诸多受害者。正是海因斯对这些残酷概念的曲解,注定了乔一生的悲剧。海因斯性格粗暴,在女儿出生那夜,因打架斗殴入狱。海因斯太太认为这与宗教有关,她在后来这样跟前任牧师盖尔• 海托华说道,我告诉过他,是他身上的魔鬼在作怪……上帝多及时地给了他一个信号和一项警告——他在自己女儿出生的时刻被关进监狱,那是上帝有意表明,上天认为他不配养育女儿。那是上帝给的预示,那个镇(当时他是一名制动手,在铁路上干活)只会对他有害。
海因斯先生赞同妻子对于乔暴力行为与魔鬼有关的联想,但之后又将其改为是宗教和种族狂热主义共同作用的结果,这样他就能将自己的罪责推脱到别人身上。
在海因斯先生工作顺风顺水,担任锯木厂工头一职时,海因斯太太认为这是“因为那时他还没有染上虚荣和骄傲,没以上帝的名义来辩护和原谅他身上的魔鬼。” (第326页) 但当海因斯先生要杀死他女儿的情人(乔的父亲)时,海因斯太太告诉他,“如果这就是魔鬼的话。现在让你害怕的不是米莉的安全……” (第326-327页) 实际上,海因斯先生为这一刻已经等了很长时间,等待通过他女儿降临到他身上的惩罚。对海因斯来说,米莉的“罪”证明了他妻子的话,他不适合抚养女儿,上帝会惩罚他身上的魔鬼。魔鬼和罪是等同的,海因斯随后发生了奇怪转变。米莉,她的“罪”,以及她罪的产物,都成了魔鬼的杰作。在小说接近尾声的时候,他谈到自己有了魔鬼的后代 (第392页) 。他自己成了上帝消灭魔鬼的工具。正是他女儿的非法性关系引发了这一转变,并将暴力的道克• 海因斯变成了一个疯子。
当海因斯被告知米莉的情人可能有一半黑人血统时,他立即认为肯定是这样,因为这是对他惩罚的一部分。正如海因斯太太所说,“他从来没有说过他是如何发现的,好像从来都无关紧要。” (第327页) 种族概念因此与宗教概念混合在一起,迫使道克• 海因斯成为极端主义者和专制主义者,发泄他对“恶语和憎恶”的愤怒。当他的女儿和她的情人外出的那晚,海因斯骑马到他们所在的地方,然后“用一只手抓住那个人,另一只手拿着手枪顶着他,开枪打死了他,然后骑着马把那个女孩带回了家”。(第328-329页)
道克• 海因斯在女儿怀孕期间的行为暴露了他的种族观念。他在杀了乔的父亲后,却和妻子发现女儿怀了孕。尽管海因斯不确定女儿的情人是白人还是黑人,他还是为她找了医生。可当“马戏团老板回来说这个人实际上是一个黑人而不是墨西哥人” (第330页) 时,道克•海因斯再次拿起手枪,打断了一座黑人教堂的礼拜仪式,宣扬白人至上。在他女儿生孩子那晚,他拒绝找医生过来接生,举起枪对准海因斯太太,大吼道:“滚回屋去。让魔鬼收获它自己的作物:这是它播的种”(第331-332页)。在他心目中,罪、魔鬼和黑人成了同义词。他的女儿在生下婴儿乔后就去世了,孩子永远见不到,也永远没机会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了。他永远不会知道迫害他的人就是亲手杀害他父母的凶手,就是他自己的外祖父。
道克• 海因斯在平安夜把孩子放在一家白人孤儿院的门阶上,乔悲惨的一生就此开始。从此以后,道克• 海因斯的生活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他放弃了工头的工作,转当孤儿院的看门人,就是为了观察在乔身上“上帝意志的运作”。“曾经暴力的海因斯现在可以安静地坐在孤儿院里五年,看着他的孙子。曾经称职能干的工人、工头,毁了自己的效率和用处,拥抱起贫穷堕落的生活。”(沃尔普,《威廉·福克纳普读者指南》,第162页)
多年来,道克• 海因斯的观察,让孩子感到自己被孤立,不知为何与其他孩子不同。幼儿的孤独、孤僻和羊皮纸色的皮肤引得其他孩子都叫他“黑鬼”。为了让孩子对“黑鬼”一词的外延意义加深印象,道克• 海因斯对他说,“你干吗不像从前那样同别的孩子一块儿玩呢?是因为他们叫你‘黑鬼’吗?你是不是认为自己是个黑鬼,因为上帝在你脸上烙下了印记?” (第335页) 天真的孩子问他“上帝也是黑鬼吗?”乔虽然不明白“黑鬼”一词的内涵意义,但他意识到自己和这个词有关。
因为乔被冷落,被别的孩子称为“黑鬼”,他便对孤儿院雇佣的黑人园丁产生了好奇,一边观察他,一边向他提出自己的疑问。
那个黑人园丁所说的是乔一生问题的核心。作为孤儿,他既不知道父母是谁,也不知道自己是谁,“他童年的所有记忆是他证明自己是黑人的唯一证据。长大后,他即使没证据也相信这一点。” (查尔斯·H·尼隆,《福克纳和黑人》,科罗拉多大学出版社,1962年,第77-78页)
五岁时发生的一件小事结束了乔在孤儿院的生活。他偶然发现营养师房间里的牙膏甜美可口。有一天,乔正在偷牙膏,营养师和她的情人进了屋,乔便困在屋里。无路可走之下,他躲在窗帘后面。乔听不懂做爱的声音,在那只顾着吃牙膏,结果犯恶心,还吐了起来。营养师猛地把他从呕吐物中拽出来,大声喊道:“小密探!敢来监视我!你这小黑杂种!”这是乔第一次听到有人叫他“黑杂种”。于是,他开始对”黑人“这个词的含义有了更多的了解。他知道因为“做错事”,才有人这么叫他。
营养师对乔的所作所为代表了一种处理不当行为的传统方法,即一个有罪的人可以简单地通过叫他或她的对手“黑鬼”来转移他或她的罪恶感。正如埃德蒙·L·沃尔普指出的那样,这个词“掩盖了罪恶:愤怒,本应向内瞄准,却瞄准了顺手的外部对象。” (沃尔普,第163页-164页)
加尔文主义教育对乔产生的影响
当孤儿院的护士长得知乔可能是黑人时,立即决定必须找人收养他。就这样,乔有了养父麦克依琴先生——一名严厉又崇尚加尔文主义的农民,他们一起生活了十三年。虽然五年孤儿院的生活让乔成为一个不合群的孩子,记忆中满是不愉快和对成为“黑人”的模糊想法,但他对宗教还一无所知。
他对上帝比对干活更缺乏了解。他见过干活,扛着铁锹和耙子的男人每周六天出现在活动场的附近,可是上帝只在星期日才出现。这一天——除了必须穿得整整洁洁,还会有悦耳的音乐,不知所云的字句——总的来说挺愉快,虽然有点儿乏味。(第126页)
为了让无辜的乔“很快懂得:懒惰和胡思乱想是两大恶行,而干活和敬畏上帝则是两大美德。” (第126页) 麦克依琴想借助鞭子把圣经的教义灌输给孩子。乔对此表示抗拒,坚守自己的个性,在反抗过程中,他逐渐变得如修士般极端、僵化。当他被打时,他看上去“直视前方,凝神屏气,像画面里的修士。”(第131页)
麦克依琴的宗教观点把快乐等同于邪恶,他对乔的教育是粗暴的。这个宗教是严酷的,认为一个人不能改变他的命运,但“由于没人能判断自己是否是上帝的选民,所有人都必须过着神圣而虔诚的生活,承认上帝的最高权力,并服从上帝的命令。”(威廉·罗斯·贝内,《读者百科全书》,纽约:Thomas Y.Crowell Company,1965年,第160页)被麦克依琴这样的人重新解释后,这就意味着一个人必须过着自我鞭挞或自我折磨的生活。“麦克依琴是这个节制生活概念的受害者,然后,他自己又创造了受害者。” (沃尔普,第162页)在麦克依琴的指导下,乔“从养父那所吸收的比自己意识到的还多。”(克林斯·布鲁克斯,《隐藏的上帝》耶鲁大学出版社,1963年,第38页)他成为一个不仅继承种族观念,而且继承宗教观念的人,“这影响了乔的生活态度,他无法对多面的人生经历做出自然反应。” (沃尔普,第173页)
乔和博比——“那个不漂亮的妓女,在背街小餐馆当女招待”的风流韵事, 反映了麦克依琴的加尔文主义教育对乔产生了影响,他无法直面生活。乔是个“理想主义者”,“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他抵抗人类生活的不洁、邪恶、恐怖和痛苦。”第一次听说月经时,乔的反应非常大,他杀死一只母羊,研究它的构造,还把手伸进血中(第164页)。在与博比的第一次会面中,知道博比说的 “生病” 是什么意思就吐了(第165页)。作为理想主义者,乔想象中“女人是完美无暇,不可侵犯,无限美好的。” (沃尔普,第166页)受到过往经历的影响,乔的反应总是暴力而极端。他对博比“生病”的反应,他对那只血淋淋的母羊的记忆,这二者是有联系的。十四岁那年,他的朋友诓来一个黑人女孩(准备发生性关系),乔面对她的反应也是一样。对他来说,发生性关系会让人想吐,很可能是受到他在孤儿院的经历的影响。“体内有什么东西要翻倒出来,像他想起过去吞牙膏的情形。”(第137页)
麦克依琴加尔文主义教育对乔的影响也反映在,乔意识到他和博比的关系是堕落和罪恶的。为了与她幽会,他用一根绳子从麦克依琴家的二楼房间里偷溜出去,这根绳子对他来说就成了他罪恶的象征。
有时候,老两口在楼下熟睡打鼾,他悄悄拿出绳子时会情不自禁地想起这事的反讽意味。有时他真想告诉她,让她看看他隐藏罪恶工具的地方。(p·166)
当乔发现他不是唯一一个进出博比房间的男人时,他试图照着其他男人的样子改变自己。出于被社会接受的渴望,他开始抽烟,戴帽子,喝酒,把自己变成“各种各样的城市男人,余生都是如此。”(尼隆,第79页)
不幸的是,乔只知道他的爱是罪恶的,却不知道它是基于幻想和无知的,这便导致了他后来的悲剧。他爱的十分真诚,想要将自己的一切告诉博比,他告诉她,自己身上可能有黑人血统。博比显然对此不太在意,但通过和博比的接触,乔再次痛苦地意识到种族问题。
在乔把麦克依琴打翻在地的舞会上,博比因为麦克依琴对她的不雅称呼而斥责乔。她说,“混蛋!狗娘养的!把我给陷进去,而我一直把你当白人对待。当白人!”(第189页)跟营养师一样,为逃避自己的罪责,她骂乔是“黑鬼”。她说,“他亲口告诉过我,他是个黑鬼!狗娘养的!我白被他奸了,他娘的黑鬼,把我给陷进警察会插手的事,在一个乡巴佬的舞会上!” (第190页) 这样她就将罪责完全甩给了乔,很省事。单单他的黑人血统,就可以让旁观者认为他才是罪魁祸首。这也揭示了“黑人”一词内涵意义对社会态度的强大影响力。这样一来,看起来就是一个白人女人被一个黑人男人骗了。
博比当众辱骂拒斥使乔幻想破灭,清白尽毁。他从来没想过她会拒绝他:
他呆呆地凝视着她,看着她那张从未见识过的面孔,轻声地说(究竟说出声没有,他自己也不知道),缓慢而又惊讶:我是为她害了命,我甚至为她去偷了钱,像是他刚刚听说这事,刚刚想到这点,刚刚被人告知他干了这事。(第189页)
长达十五年自我救赎的生活
博比和她的老板们打了乔一顿,随后离开了小镇。和他外祖父一样,在乔眼中,种族和宗教观念融合在了一起,“失去清白后,罪恶感催生了寻求救赎的需要,” (尼隆,第79-80页)于是他试图通过接受自己的身份来获得救赎。他就这样走上“街”,开始了长达15年自我救赎的生活。
这一时期,乔试图解决自己的种族问题,用“罪恶”的一生——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从一个女人到另一个女人,来证明自己是黑人。这一段情节的意义在于,它揭示出乔在美国南部被当做白人抚养长大。因此,他继承了与白人相同的种族观念。乔的种种表现反映的是“黑人”一词内涵意义对他的影响。“他同女人睡觉,有钱给她们钱,没钱也照样去睡,睡后便声称自己是黑人。”(第196页)显然,他认为无力支付是黑人的一种劣迹。同时,他声称自己有黑人血统,以此为手段,伤害别人。这也揭示了乔眼中“黑人”一词的内涵意义。有一次,他差点杀死一个不介意自己是黑人的白人妓女,为此还病了整整两年。据查尔斯· H·尼隆所说,“乔的病是一种反感,一种南方白人男性知道自己女人和黑人男性发生关系时可能会产生的反感。”(尼隆,第86页)种族观念和性欲相交,促使乔的行为更加暴力,更加自相矛盾。乔为了成为黑人,“在街上”不断努力,却以失败告终。他这样活着:
同一个酷似乌檀木雕制的女人,像夫妻般地生活在一起。晚上他躺在床上,睡在她身边,睡不着便开始用力做深呼吸。他故意这样做,感觉到甚至密切地注视着自己白色的胸脯在胸腔内逐渐逐渐地往下陷,竭力往体内吸进黑人的气味,吸进幽深莫测的黑人的思想和气质;然后又从体内着意呼出白人的血、白人的思想和白人的气质。整个呼吸过程中,他的鼻孔绷得紧紧的,胀得发白,竭力使自己的气味变成鼻孔正嗅着的气味,全部身心一齐扭曲用劲,带着肉体的反抗和心灵的抵御。(第197页)
在此期间,他骗白人叫他黑人,就为了打他们或被打;同样,他也打那些叫他白人的黑人。“他显然相信其他白人对黑人的所有看法。他也相信这些关于自己的事。由此导致他要成为黑人困难重重。”( 尼隆,第86页)他在为自己的身份挣扎时,遇到了乔安娜·伯顿小姐,并与其维持了三年的性关系。
乔与伯顿小姐的关系分为三个阶段,每一个都让乔更接近他自己。他渐渐地通过她认识了自己。当他想离开她,回到“街”上时,最重要的一件事发生了。她来到她让他住的小屋,告诉乔她家的事。“第一阶段结束时,通过伯顿小姐一家在南方的故事以及他们发展的关系,乔了解到,伯顿小姐和他有着相似的问题。” (尼隆,第82页)
乔安娜的祖父,加尔文·伯顿,是一位一神论牧师的儿子。他十二岁时从家里逃到加利福尼亚,成为罗马天主教徒,在修道院住了一年。十年后,他在结婚时,公开否认效忠天主教会,认为教会里到处都是吃青蛙的奴隶主。虽然祖父不懂英文《圣经》,但当乔安娜的父亲一能走路,祖父便用西班牙语读《圣经》给孩子听。孩子五岁时,加尔文·伯顿在同别人争论蓄奴问题时,杀了对方,并对自己儿子说:“我要你学会憎恨两桩事。不然我就狠狠地揍你一顿。那就是地狱和奴隶主。”(第212页)因此,从小开始,乔安娜的父亲就深受宗教和种族观念的影响。乔安娜祖父对黑人的真正态度从他与儿子的谈话中可见一斑:
该死的,那些低贱的黑鬼,他们之所以低贱是由于承受不了上帝愤怒的重量,他们浑身黝黑是因为人性固有的罪恶沾染了他们的血和肉。该死的,身材矮小的黑人:由于上帝的愤怒的重量,低百分比的乌尔特,黑人因为人类奴役的罪恶玷污了他们的血液和肉体……可是我们现在给了他们自由,白人黑人都一样了。他们将会被漂白。一百年之后他们又会成为白人。(第217页)
这段话很好地阐明了“黑人”一词的内涵意义,即黑人的黑皮肤是上帝给他们的耻辱的印记,代表他们低人一等。加尔文·伯顿的推理很有趣。他所指的罪是白人犯下的,但上帝惩罚了黑人。也许这是由于他们屈从于奴隶制,因而不仅有罪,还成为了罪的根源。也就是说,黑人背负双重罪,因此上帝让他们长得又黑又矮。伯顿认为黑人必须得到释放,这样黑人、白人都可以洗净他们的罪恶。他认为黑人一旦洗净罪恶,最终将变成白人,在此,他的白人优越观也显而易见。因此,激励他反对奴隶制的不是正义和平等的精神,而是“人类奴役罪”这一宗教观念,这种罪恶并非基于对人类平等的信仰,显得奇怪而矛盾。
乔安娜的父亲受到父亲的强烈影响,他对黑人的态度如出一辙。他不仅继承了父亲的种族和宗教观念,还将其传递给自己的女儿。一次,乔安娜父亲把她带到她祖父和同父异母哥哥的墓地,说道:
记住这个。你爷爷和哥哥躺在这儿,杀害他们的不是白人,而是上帝加在一个种族头上的诅咒,注定要永远成为白种人因其罪恶而招致的诅咒和厄运的一部分。(第221页)
黑人的罪恶再次被提及,解放黑人是“白人的责任”,白人借此也解放了自己。年轻的乔安娜并不懂父亲的训诫,满心困惑,开始担忧起她的生活,认为自己的生活将永远笼罩在“黑影”之下,就像她说的:“我认为所有的投生世上的孩子,白人孩子,他们一出世,在他们开始呼吸之前,就已经罩上了这个黑影。而且我仿佛在一个十字架形状里看见这个黑影。” (第221页)
渐渐地,乔安娜成为父亲特有的宗教和种族观念的受害者。她用这些观念来诠释生活,牢记并坚信父亲对她说的:“你必须斗争,站起来。而要站起来,你必须把黑影一同支撑起来。可是你永远不可能把它撑到你自己的高度……你想逃脱可办不到。黑种人受到的诅咒是上帝的诅咒。”(第222页)
完成学业后,乔安娜遵照她父亲的告诫,将一生都献给了“改进黑人”的事业,在充满敌意的环境中过着自我陶醉的生活。
通过伯顿小姐的故事,
也就是说,借由伯顿小姐,乔对自己的问题有了更清楚地认识。他们两人的问题有相似之处,因为两人的生活都深受特有的“黑人”观念的影响。他在听故事时曾问道:“什么时候身上流着不同血液的人才会停止相互憎恨?”(第218页)这不仅仅是一个问题,还是他复杂和矛盾的心理的体现,促使他成为一个与众不同,不合群的人。乔越了解他问题的根源,他的内心冲突就越激烈。对他来说,黑人是罪恶,而对乔安娜来说,黑人是救赎。因此,乔不能对自己是白人还是黑人下定论,这也导致了他在第三阶段强烈拒绝了乔安娜的提议。
伯顿小姐提议他加入自己的黑人工作,也就是让乔表明立场,确认自己是黑人。对此,乔答道:“上学……黑人学校。我?告诉黑人,说我也是个黑人?”(第241-242页)乔的绝对主义使他无法做出选择。虽然他也知道自己可以就这样和乔安娜过着舒适安逸的生活,但是他还是这样说道:“要是我现在让步,就是否认自己度过的三十年,否认三十年的经历使我选择的道路。”(第232页)即使“这是乔唯一一次出于自愿表明他就是他自己”,他也还是不知道自己是谁,这正是乔问题的核心。
提议遭到拒绝后,乔安娜强迫乔和她一起祈祷。据埃德蒙·沃尔普表示,
两人都是各自绝对主义无意志的受害者,暴力是不可避免的…… 他不会跪拜祈祷,又不能离开房间,他必须站着看着她。他不能像她所要求的那样成为黑人,……他的紧张感倍增,对所有折磨他的力量的化身,他要发出攻击,这个念头也在心头萦绕。(沃尔普,第171-172页)
当他拒绝和乔安娜跪在一起祈祷时,她试图射杀他。不过枪太老旧,一枪没打出来。乔便割了她的喉咙,然后放火烧了房子。
“什么时候身上流着不同血液的人才会停止相互憎恨?”
由此,乔开始接近自我救赎生活的终结。与试图逃跑的杀人犯不同,“他不躲避追捕,相反,他出现在一个黑人教堂,对塑造了他也摧毁了他的宗教和种族观念,发表了最后一次强烈批判。” (沃尔普,第172页)在教堂里,人们将他视为魔鬼。当他冲进教堂站在礼拜者前面时,一个女人尖叫着,“他就是魔鬼!撒旦的化身!”(第282页)对白人和黑人而言,乔就是撒旦。道克• 海因斯诅咒他是“一个魔鬼”,麦克依琴打乔时,认为他在这个抗拒自己宗教教化的男孩身上看到了撒旦。“但是他对此并不感到诧异,因为他所关心的不是那张孩子脸,而是一副他同样熟悉的撒旦的面孔。”(第178页)对白人和黑人而言,乔都是撒旦的化身。这就是乔问题的核心,他既不是白人也不是黑人,哪一边都不接受他。它不仅仅标志着乔作为公认的白面黑鬼的悲剧,也象征着南方社会的悲剧。他由南方社会所造就,同时又是受害者,不被社会视为人,白人和黑人都视他为撒旦化身,令人憎恶和恐惧。
黑人教堂事件后,乔踏上了所谓的飞行旅程,一周后出现在摩兹镇。被人认出来后,他并没逃跑,而是承认他就是乔• 克里斯默斯,并接受了逮捕。
自乔被麦克依琴收养后,海因斯和海因斯太太在摩兹镇生活了二十五年。乔被捕后,道克• 海因斯对他疯狂的恐惧和憎恨在此展露无疑。在认出乔的一瞬间,海因斯就冲进人群,走到乔面前,大叫:“宰了这杂种!宰了他!杀死他!”(第302页)乔关在摩兹镇监狱时,道克• 海因斯每天都去镇上,“竭力煽动乡亲们的情绪,要把‘乔’处以私刑”。(第325-326页)道克• 海因斯鼓动乡亲对他的亲外孙处以私刑这一行为,也展现出种族和宗教观是如何支配、迫害一个人的,如何让他完全丧失理智,走向邪恶的。
当乔• 克里斯默斯被从摩兹镇押往杰弗生镇时,他知道,自己的末日来了。在前往法院的路上,他逃跑了,溜进了海托华先生的家。狂热的种族主义者,珀西·格雷姆,将他杀害并阉割。“由此为南方的罪恶增加了一名受害者”。(威利斯·韦杰,《美国文学》(纽约:纽约大学出版社,1968年),第236页)
虽然这个暴力的结局给乔带来了某种平静,结束了他痛苦煎熬的一生,受身份问题困扰的一生,但实际上,它什么问题都没解决。面对死亡,乔也许,对给他生活施加重大影响的力量了解更多了一点,但他仍没有解决他是黑人还是白人这一根本问题。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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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颜晓雪
编辑: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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