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递交的H-1B工作签证申请件陆续有了结果。
根据全美律师协会AILA,(American Immigration Lawyers Association)目前得到的反馈来看,有几类要求补充材料的通知(简称RFE‘Request for Evidence’)最为常见。这几类RFE乍一看并没有特别之处,但却常常让申请者及其代理人感到 “虽胸有丘壑,然百口莫辩” 的尬尴。究竟这几类RFE有什么神秘力量呢?
其实在很多人看来,RFE就像移民局处理案件过程中的痼疾,不仅进一步降低了移民局本来就不高的工作效率,也因为要求补充的材料往往是在原材料上做无意义的叠加而因此浪费了大量的资源,对申请者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反过来说,给申请者发放RFE有时候也是移民局的一个缓兵之计;因为积压的大量案件从理论上说都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完成,假如不能完成,那么移民局会用一种标准化的补件通知来暂缓他们过度的工作量。所谓标准化,就是这类通知通常无的放矢,很多时候申请人要重新递交已经在案的材料,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谈RFE色变的原因了。
回到我们原来的议题,今年H-1B收到的RFE有以下几类:
移民局要求雇主证明他们能为H-1B雇员提供至少三年的工作
这类型RFE主要针对工作是以项目为单位的雇员,特别是实际工作地点和雇主营业地点不是同一个地方的雇员。在回应这类RFE的时候,雇主一般需要提供以下几种证据:为期三年或以上的和乙方的合作意向书;与雇员工作性质类似的项目合同及过往的与H-1B雇员工作性质类似的雇员曾经做过的为期三年或以上的项目记录。其实这个RFE还是比较温和的,因为即使移民局最后对雇主能否提供三年的工作机会没有信心,一般也不会明确拒绝发放签证,但签证的有效期可能会少于三年而已。
移民局要求雇主证明他们雇佣的这个岗位满足“职位专业性”
这是一个资格最老的工作签证RFE之一,也是最让申请人头疼的RFE中的一种。笔者去年曾经处理过类似的案件,需要证明一位获得传媒学士学位的雇员在小型媒体工作室的工作具有本科学历的必要性和职业性。因为学历和职业性意味着 “精” 和 “专” ,在准备RFE过程中,我们可以通过寻找国家劳动局对于类似工种的定位和要求、大众求职媒体对类似工种的定位和要求及工业界重量级人物对这个工作的定位和要求来回应。总而言之,在回应这类RFE的时候,除了寻找政府机构的指引,更重要的是找到行业约定成俗的规则。
移民局认为申请的职位是第二级别(Level 2)而非第一级别 (Level 1)
很多工作签证的申请人其实刚刚走出校门,他们申请的工作仅是入门级别并不奇怪,但因为他们的工作是入门级别而认为他们不具备专业性和职业性就有点强人所难的味道了。回应这类RFE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根据全美律师协会的反馈,这类RFE多见于电脑编程行业,也就是说,移民局认为,入门级别的编程人员并不需要本科毕业作为门槛。要成功回应这类RFE,雇主需要提供以下几类有帮助的证据:一是把工作内容逐条分析,对比本科雇员和非本科雇员的差异性;二是把本科大学科目和非本科的专业科目进行对比,分析为何学习本科科目是完成这类工作的必要条件;三是对比同一企业内部第一级别和第二级别的工作异同,分析为何职业性和专业性都具备的职位也需要入门级别的雇员来完成。目前,AILA正在收集这类RFE的典型,希望能与移民局进行商榷,看能否从中帮助今年受影响的申请者。
关于RFE,我们先讨论如上。至于其他类型的补件通知,我们以后有机会再具文探讨。
作者:Lu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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