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尼苏达州十名外国公民被控选民欺诈
美国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近日宣布,联邦大陪审团于9月24日在明尼苏达州(Minnesota)分别起诉十名被指为外国公民的被告,指控他们涉及选民欺诈。十人均已在联邦法院完成首次出庭;司法部称,其中一人被控在今年8月的初选中非法投票。司法部长托德·布兰奇(Todd Blanche)在声明中说:“今天的指控称,十名外国公民在明尼苏达州实施选民欺诈,其中一人最近在今年8月的初选中非法投票。”
这项公告将案件焦点放在两类行为上:外国公民投票,以及为取得选票而虚假声称自己是美国公民。司法部说明,虚假声称公民身份以便投票,违反《美国法典》第18编第1015(f)条;外国人投票则违反第18编第611条。两项指控的适用依据和处罚上限不同,最终是否构成犯罪仍须经司法程序认定。
根据司法部公布的法定刑,虚假声称公民身份以取得投票资格,最高可判处五年监禁、三年监督释放,并处最高25万美元罚款。外国人投票在第611条下属于A级轻罪,最高可判一年监禁、一年监督释放,罚款最高10万美元。上述均为法律规定的最高处罚,并非对这十名被告实际刑罚的预判。
国土安全部部长马克韦恩·马林(Markwayne Mullin)也宣布了起诉消息。他向在美国选举中投票的外国人发出警告:“我们的信息很明确:我们会找到你、逮捕你;你将承担后果,包括刑事指控和被驱逐出境。”马林还表示,在美国总统川普领导下,政府不会允许美国公民的选票被非公民的非法投票抵消。
联邦检察官丹尼尔·N·罗森(Daniel N. Rosen)将投票权描述为美国公民身份所享有的特权,并表示窃取这一特权属于犯罪。他说,非公民若为取得选票而宣誓自己是公民,检方将提起诉讼。罗森同时参与宣布起诉决定;司法部公布的声明没有在这些引语之外提供被告身份、选民登记情况或每名被告所涉具体投票行为的更多细节。
布兰奇称,美国法律明确规定,只有美国公民可以在美国选举中投票;执行相关法律对民主至关重要,不应成为党派议题。这一表态说明司法部对案件的公开立场,但起诉书所列指控仍需在法庭上接受检验。司法部提醒,起诉书只是指控,在法庭以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证明有罪之前,所有被告均被推定无罪。
司法部称,案件由国土安全调查局(Homeland Security Investigations)调查,联邦助理检察官约瑟夫·S·泰拉布(Joseph S. Teirab)负责起诉。官方公告确认十名被告均已首次出庭,但没有在所公布信息中说明后续庭审日期、被告是否提出答辩,或各案是否会合并审理。十人是分别遭到起诉,后续程序将分别围绕各自的指控展开。
这项案件的公布时间线包含两个明确节点:大陪审团于9月24日分别提出指控,司法部于近日对外宣布;其中一项被指控的非法投票发生在今年8月初选。公告没有提供其他被控行为的具体日期,也未说明这些投票对应哪一场选举。现阶段公开材料因此主要界定了被告人数、指控类别、法条与调查和起诉机构。
相关官员的声明从不同角度强调执法立场:布兰奇谈到公民投票资格及法律执行,马林强调刑事追责和驱逐后果,罗森则表示检方会处理以虚假公民身份取得选票的案件。三人的表态并不改变案件的举证要求;每名被告的责任须根据各自证据由法院判断,不能仅凭公告中的概括性指控确定。
目前,司法部确认的程序状态是十名被告均已在联邦法院完成首次出庭,案件将由泰拉布负责起诉。若指控成立,适用刑罚上限依罪名而异;若检方未能在法庭证明指控,被告依法享有无罪推定。司法部的公告没有公布下一次庭审日期,收束于已确认的首次出庭和仍待审理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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