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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理性、包容
身为第一代移民的新未名律师事务所的蔡茫茫律师,本着为了孩子,为了其他华人,为了其他美国公民,也为了自己的意愿,辛勤笔耕,重现从“排华法案”到今天的美国华人移民史的百年风云,不仅为了不忘史,更为了读懂史。
此为蔡律师美国华人移民百年风云连载(六)。
来一点正能量吧。你也许听说过“王清福”这个名字,也许没有。我们今天讲一些他的事迹。“ 美籍华人(Chinese American)”这个英文词就是由他首先使用的。
介绍王清福的书
王清福1847年出生在山东即墨,因为战乱或者家族矛盾而家道中落,在1860年随父亲流落到芝罘(烟台),在那里遇到美国传教士 Rev. J. Landrum Holmes 和他的妻子。传教士不久以后遇刺身亡。王清福在教会的照顾下转到登州(蓬莱)学习,20岁时受洗礼,随传教士的妻子到美国,于1868年进入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一所大学预科(后来并入乔治华盛顿大学)学习。
之后他转到宾夕法尼亚州的一所大学,1870年“海归”到中国,次年在登州跟学校里的一位女同学刘雨山结婚,先后在政府部门和商业机构做翻译等工作。1873年,他因为卷入反清活动而抛妻弃子逃离中国(25年以后重逢),次年加入美国籍。
如果故事到这里截止,那就是一个简单的在中国学英语,成为留学生,在美国定居的人生,和后世的许多故事差不多。但是王清福选择成为社会活动家,他办报纸,创建社会团体和政治团体,开集会,反击对整个美国社会从政府到民间对华人的攻击和排斥,宣扬中国文明和中国文化,成为美国华人在争取平等权利过程中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被后世称为华人的马丁·路德金。
值得一提的是,王清福有出众的勇气。在他的民权活动生涯中,曾经遭到刺杀威胁,绑架威胁;曾经被告上法庭,曾经被诬陷违反选民登记法;曾经因为他批评当时基督教的文章而受到广泛攻击。而他没有退缩。
一个广为人知的故事是,1883年,当鼓吹排华的 Denis Kearney (见上一节,此人曾经在东部大城市演讲排华,受到热烈支持) 来到纽约活动的时候,36岁的王清福向他提出决斗要求,对记者说可以任由对方选择武器:(华人的)筷子,(爱尔兰)土豆,或者克虏伯手枪。对方没敢接受。
1883年,“排华法案”通过的第二年,王清福在纽约创办中文报纸《美华时报》(相关图片显示的名字是《华洋新报》,或系后来改名)。报纸的英文名字叫 The Chinese American。这是 “Chinese American” 这个词第一次被使用,替代以前使用的 “苦力(coolie) “ 等贬义词。这也是美国东部的第一份中文报纸。
1884年是大选年,王清福在纽约组织了五十多位有选举资格的美籍华人,开会发起成立华人参政组织。但是,1882年 “排华法案” 禁止华人取得美国籍,限制了数以万计的华人。在此以前已经成为美国公民能投票的华人寥寥无几。就是王清福自己,虽然有入籍证书,也仍然在1891年和1898年两次被拒绝发给美国护照。
其他华人受到的待遇只有比他更糟。1898年,王清福到海外为同年举行的美国奥马哈(Omaha)世博会组织代表团,在香港向美国领事馆申请护照,依据的是他在1874年加入美国籍的证书,由密歇根州法院颁发。美国领事在一度发给王清福护照以后,又根据国务院的命令取消,理由是 “不应当发美国护照给1882年以前入籍的华人”。前面提到,1882年以后华人又不能入籍。其结果,就是没有华人,包括在美国居住和入籍多年的华人,能够在 “排华法案” 收紧以后获得美国护照。
1892年,美国国会通过法律,把 “排华法案” 延期10年,并且加紧限制,要求所有华人(不仅是华工)登记取得居住证书(对其他各族裔没有要求) 。这个证书需要有两个白人证人证明华人是合法居住的才可以,华人的证明不算数。
美国政府不需要向法庭证明华人是非法居留才能递解他们出境,举证的责任在于华人 ── 任何华工(如果你作为华人不能证明自己不是华工,那你就是华工,有这样的案例),如果不能找到白人证明自己的身份,从政府领到证书(“证明你妈是你妈”)。就算是非法的,可以被捕(不准保释),被强迫做苦工一年,然后被驱逐出境。
在此前的排华法案里面被“豁免”的高等华人呢?他们也要象华工一样申请居住证书吗?是的,也一样需要。用提出新法案的加州民主党参议员Geary的话来说,“辨认中国佬是不可能的”。
王清福发起成立了Chinese Equal Rights League。该组织有两百华人和上千白人支持者参加会议,提出请求(Appeal),向全美国人民呼吁取消 “排华法案”。这个Appeal写得很不错,提到根据移民的来源国而歧视违背了 普通法系的法律原则, 提到美国政府对人权有不动摇的热爱, 提到美国是华侨多年居住的家园,还提到 “We, therefore, appeal for an equal chance in the race of life in this our adopted home…Our motto is: Character and fitness should be the requirements of all who are desirous of becoming citizens of the American Republic.” 生而平等,不分种族,这是把王清福和后世的马丁·路德金相比较的依据之一。
收到的反响是什么呢?《纽约时报》发表报道说“这些(开会的)蒙古人种穿得一本正经的(All the Mongolians wore American clothes)”,并发表社论说:华人平权联盟要求废除 “排华法案” 是不合时宜的,因为公众还在关注着把 undesirable alien elements 从我们中间去掉 (这个词也用得很微妙,可以是指华人不招人喜欢的地方,也可以指华人群体,可进可退)。 新的 “排华法案” 是不必要地严格,有旧的就够用了。可是即使只是改变新法(保留旧法)目前也是不会被考虑的。住在美国的华人想要公民权是 asking too much,应当把目标放低一些,表达得更缓和一些。
这是相对来说比较温和比较自由化的东部主流媒体《纽约时报》对华人组织 appeal 的回应。西部排华保守地区的立场就不言而喻了。经常看到有人为一些事情提出要在网上签名请愿 (appeal),其中有些事情是应当的;有些,希望先学习一下王清福的文笔和经历吧。
另外一件王清福的事迹,是当时有人指控纽约 Chinatown 的中国商店出售猫肉和老鼠肉。王清福提出,悬赏500美元,看是否有人能证明(在美国的)华人吃猫肉和老鼠肉。结果没有人能够领赏。因为这个事件,王清福写文章到美国报纸介绍中国饮食。
一百多年过去,2007年,纽约一个电视台(的华裔主播)报道说中餐馆外面食品里面发现有大块的老鼠肉,给中餐业者造成恶劣影响。上千华人因此集会抗议电视台丑化中餐馆。纽约市卫生局在事后的检查中没有发现有老鼠。后来,因为电视台(未经测验证实就)报道此事的记者Chris Glorioso获得艾美奖提名(他一共获得七次Emmy Award),又有华人组织集会抗议。此后没听到有下文。英文书籍提到:The station again refused to apologize. In a few weeks, the angry protesting voices of the Chinese quieted down.
除了上面提到的,王清福还参与了很多在美国和加拿大的华人民权活动。1893年他在美国国会作证(是华人中第一人),面对国会议员包括提出排华新法的加州参议员Geary,为取消 “排华法案” 努力。由于他的奋斗,也由于华人社区的抗争,美国政府略微修改了最初的登记证书要求,延长了规定的注册时间。
同年他在芝加哥创办了又一份中文报纸。1896年他参与组建美国自由党,同年写信给孙中山表示支持他在美国活动,并且有可能在芝加哥会见了孙中山。1898年,王清福回到山东家乡,见到了离别25年的孩子,其后不久在威海病逝。
当时中日甲午战争刚结束,俄国凭 “三国干涉还辽” 之功抢占旅顺,威海从那一年开始成为英国租借地,这可能是王清福能够不顾清朝抓捕的危险还乡的原因之一。从另一方面,看到故国沉沦,国事日非,而在新邦的多年努力又没有进展,他应当是壮志未酬而离世的。
王清福少年时家境尚好,他应当接受过比较好的中式教育,包括后来在传教士照顾下的教育。到美国以后,他称自己为孔教(儒教)在美国的传教士,曾经在美国尝试建立中文学校,中国剧院,和孔夫子庙。面对当时主流媒体根据华人的一些陋习展开的抹黑描述,王清福不是选择和 “低等” 的华人劳工切割,而是投稿报纸,大力宣传,中国是古老的文明国家,中国人在历史上有许多发明和贡献;所谓 “不信神” 的中国人有传承下来的道德律令,有儒教和佛教等文化传统。
美国作家根据王清福的生平写成传记:The First Chinese American: The Remarkable Life of Wong Chin Foo,在 Amazon 有售,至今只有11次 customer reviews。前面提到,同时代的黑人活动领袖已经是尽人皆知,即将取代美国总统印到20美元的钞票上了。华人家长在给孩子树立role model,讲解少数族裔争取民权的斗争时,除了大家熟知的那几位,也应当考虑讲述王清福的故事,让孩子知道,这样的美籍华人先驱不会被遗忘。
王清福创建的第一份中文报纸叫什么名字?前面已经有两种不同说法,《美华时报》和《华洋新报》。另有资料说,叫《华美新报》。王清福家道中落,是因为战火(山东没有直接被太平军攻打,除了短暂的北伐部队),还是因为家族纠纷?对待本族群的前辈英雄,历史事迹,还是应当认真一点。
萨苏在收集抗战资料时,对比中方和日方文件,似乎有过这种感受。笔者在写作这一系列简单的网文(难以和正式学术作品相比)的过程中,查阅了一些中英文材料,对于可靠的直接采用,对于其他则列出各种信息参考,并会继续核实。
前面介绍了 “排华法案” 的时代背景,社会基础,冲突缘起,和立法斗争。后面的连载文章将继续介绍排华立法的演变,美国各级法院包括最高法院,对华人抗争的判决,包括对案例和故事的说明。现有的网上中文资料对于 “排华法案” 浪潮的事实有一些描述,但是少有从案例角度具体解释 “排华法案” 对华人个体和群体影响的,最多只是简述事实和结论。作为在美国留学和工作生活的华人,作为移民律师,笔者希望在这方面更多有所增补。
作者:蔡茫茫(新未名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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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华人百年风云(4)经济危机的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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