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程序vs自我原则——在微信群里的民主实践
——试论微信群主权力之不受制约
作者:蓝色电波
朗诵:王西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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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语:时政微信群的民主管理是一个民主化的实践。我们为此作出了自己的尝试。下面分析的案例恰如其分的展现了其过程和所经历的困境,本文的目的是抛砖引玉,希望能引发思考。
一、微信群的民主管理
自2011年推出的微信已经历经10年的发展,成为占据中国社交媒体市场93%,拥有12亿活动用户的社交网络巨擎。而微信群亦已成为全球华人群体社交活动的最活跃的场所,甚至远远超过了人们现实中的交往和互动,它也承载了世界1/5人口的信息,思想和情感的交流,成为人们生活中须臾不可或缺的伴侣。
微信群行行色色林林总总,根据建群宗旨来划分,微信群可以划分为家族群,同学校友群,行业群,教育群,行政管理群,商务群,信仰者群,兴趣爱好群,和时政关注群等等。作为上述分类中最具热度和争议性,也最为敏感的时政微信群,展示了社会中关注时事政治的事件和理念及社会发展趋势的一群人的思考与价值观。为顺应现代国际主流普世价值观,即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精神,一些时政群的管理层启动了民主化管理的尝试,亦即将群主单一负责制转变为群管会多元责任制,试图从权力的监督和制衡的角度来实现群管理的民主化。
众所周知,微信群原本的设计理念和技术实现都体现了群主拥有不受约束的绝对权力。从群的命名,群规的制定,邀请进人的权限,群员的移除,再到群管理员的任命和授权,都是由群主独断掌控。除了得到群主授权的群管理员,其他人无权改变群的设置。因此,在试行民主化管理微信群时,对于群主之绝对权力的限制就成为一项挑战。
在一般情况下,一个群的群管会是由数位成员组成,亦可将管理层细分为管理组,群规组和仲裁组。三组的设置就会形成对群主原本独裁权力的限制。
其中群规组负责从立法的角度来确定建群的宗旨;体现了法治精神和法在个体之上的原则。
仲裁组则有权审理人员去留的争议,依据群规,而非群主意志来裁定群员对管理层的决定提出的申诉。
群管组则制定轮执管理微信群的细则和实践民主轮执的规范,也是轮执群主和群管可以直接行使手中权力的场所。这里也就成为权力与制衡之间的博弈空间。
二、微信群民主管理中的权力制衡
在管理过程中,当遇到有争议的议题时,首先是通过内部讨论协商与沟通,争取达到一定的共识。而当分歧深刻,协商程序失败时,根据民主精神,就需要进行投票表决,依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达成决议。一旦有了决议,就需要予以执行。这时会出现两种情况:
1,当群主处于多数意见的一边时,群主可以运用手中的权力执行决议,也可以授权另一群管理员执行决议,这样民主程序得以完成;
2,当群主处于少数意见一边时,又会有两种情况,其一是群主秉持民主理念,自觉放弃自己的观点,依照程序执行多数方形成的决议;
其二,但是当握有绝对权力的群主成为少数派而又拒绝服从多数意见形成的决议时,民主决策程序就会中断,民主原则就不能体现。出现此种情况,为了克服TX微信的设计局限,避免握有专权的群主采取破坏民主程序的行为,群管会就应该采取权力稀释的方法限制群主的专权,例如群管理员利用所赋予的有限权力执行决议,尽管这样的执行可能会被群主反转。
而在极端情况下,如果面临群主坚持抗拒民主程序,可能会作出解除其他管理员的权限,甚至移除持有异议的管理员的情形下,程序正义遭到破坏,此时唯一的选择就是以拆群并建新群的方式取消群主的独断权力,使得民主决策得以实施。这虽然是极端情况下的抉择,但是却体现了民主精神和也符合程序正义。
三、罢免轮执群主是政变吗?
批评者会质疑: 这不是政变吗?这不是政变。政变的政治学定义是一个政治势力通过少数人操控军事或强制性手段夺取政权的行为。其特点是政变者采取非常规程序剥夺在任领导者的权力,政变者与被政变人没有事前达成某种共同遵守的契约。而民主实践中的时政微信群则不同,包括群主在内的群管委建群时已经达成共同遵守的契约,即:遇到重大事件采取民主表决的方式决定解决方案,也就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举例说明: 在曾经的”国际语音群”,面对一项重要决策,在经过长时间的讨论与协商而无法达成一致之后,群管委成员以5:1的表决结果,否决了轮值群主一人的意见,而该群主拒绝执行民主决议。为了防止该群主运用手中绝对权力阻止决议的实施,甚至作出不理智的行为,群管委及时采取了拆旧群建新群的办法来实现民主决策结果。事件的起因是原轮执群主不遵守事前达成的民主决策的契约,群的完整性受到威胁。群管委是为了克服微信群设计的局限而行动,目的是挽救被中断的民主程序。这是民主程序的强制执行,意味着民主原则的胜利和破坏民主者的失败。
四、原则问题不能用投票表决吗?
微信中的时政民主群,雖然沒有一套關於選舉之普世標準,但確已形成一些共識,包括通過管理群舉行自由、平等且定期之選舉來保證权力的制约与更替。所体现的原则即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
民主精神的核心就是对专制的反制。无论是对于权力归属还是对争议的解决,民主程序是最高的原则。如果以其他个人的”原则”来抵御民主程序,即等同于拿抽象的概念把个人的意志强加于他人,事实上就是否定民主。类比一下,某国某组织就一直宣称其执政地位是原则问题,不可以用民主的选票来决定。更有老毛和老川都是最讲“原则”的“范例”。当年zg政治局以多数意见要求毛退居二线,他却坚持个人“原则”,从而而发动了文革;另有老川败选于2020,而他坚持自己的“原则“,否定选举结果,最终引了发暴民冲击囯会。前车之鉴,后事之师。
结论:民主微信群的群规和民主程序应该是至高无上的。对于微信赋予群主的绝对权力,需要形成一套相应的民主制约机制,以确保民主程序的执行。
追求个人所谓的原则,拒绝服从民主表决的结果,实则是缺乏民主意识和契约精神。拿所謂原則說事,就会使民主和民主程序局流于纸上谈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