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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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生维权案成为全美华人广泛关注的维权大案不是偶然,陈建生维权案的成败对华人社区影响巨大。两年多来,华人社区团结一致,积极行动,内外配合,取得陈建生维权行动的完胜。如今陪审团作出判决,死者家属和华人社区在经过漫长的等待后得到期待已久的结果,凶手受到应有的惩罚,死者得到应有的公道,值得欣慰,也为华人社区留下一个华人维权的经典案例。
正文共:11500字
预计阅读时间:28分钟
撰文:陈建生维权案协调组
执笔: Nianhong Chen
2017年1月27日晚11点左右,刚刚过完60岁生日的华裔老人陈建生在弗吉尼亚州契萨匹克( Chesapeake)市的河畔俱乐部(Riverwalk Clubhouse)被巡逻保安Johnathan Cromwell枪杀。Johnathan Cromwell受雇于本地一个提供私人安保服务的保安公司,Citywide Protection Services Inc。事发后,保安公司律师,也是嫌犯后来的辩护律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称嫌犯开枪是出于自卫,企图让他逃脱法律惩处。华人社区随即开始陈建生被杀案的维权行动。案发两个多星期后,当地检察机关正式以二级谋杀罪起诉并收押嫌犯。
2017年7月5日,大陪审团听证将对嫌犯的控罪升级为一级谋杀,被告方随即再一次更换律师,Andrew Sacks正式成为同时代表本案被告和保安公司的律师。此后Sacks采取拖延战术,将庭审日期一拖再拖,最终将庭审拖至第三个年头。
2019年2月19日,陈建生被杀案正式开庭,历时十天,陪审团最终判定被告犯下二级谋杀和使用枪械实施犯罪两项罪名成立,并建议法庭判处被告总共30年的徒刑,法官将在今年6月24日宣布最终判决。
陈建生维权案成为全美华人广泛关注的维权大案不是偶然,陈建生维权案的成败对华人社区影响巨大。两年多来,华人社区团结一致,积极行动,内外配合,取得陈建生维权行动的完胜。如今陪审团作出判决,死者家属和华人社区在经过漫长的等待后得到期待已久的结果,凶手受到应有的惩罚,死者得到应有的公道,值得欣慰,也为华人社区留下一个华人维权的经典案例。
虽然此案还没有完全终结,对方尚存上诉的可能,但是大局基本底定,通过上诉翻案的可能性很小。现将陈建生案庭审的法庭记录呈现出来,以供参考。所有信息来自本地参加庭审旁听的本地朋友庭审后的分享和当地媒体的报道,虽然笔者力求准确反应陈建生案庭审全貌,但不能保证所有细节的准确性。
2月19日
星期二
庭审第一天
陪审团遴选开始
2019年2月19日,星期二,陈建生被杀案经过两年多的拖延后正式开庭。首日的日程是遴选陪审员,参加陪审员遴选的候选人共80人。
上午由检方对陪审员候选人进行问询,下午则由辩方律师进行问询。双方提出的问题包括候选人是否熟悉River Walk社区和俱乐部,此前是否听说过此案。也有刑事案件常规的问题,比如候选人以前是否服务过陪审团,以及候选人是否认识任何此案的证人等。和本案相关的问题则有候选人是否有过玩口袋兽(Pokemon go)游戏的经历,是否在家或者在Chesapeake市的任何地方或事发地点玩过这个游戏。
截止到下午庭审结束,遴选过程尚未完成。在遴选过程中,共有14名候选人因为各种原因获得法官豁免,不参与本案陪审。其他66人继续参加第二天的遴选。
2月20日
星期三
庭审第二天
陪审团遴选完成
2019年2月20日,星期三,陈建生被杀案陪审团遴选继续进行,今天的日程主要是辨方律师Andrew Sacks对候选人问讯。Sacks逐一对候选人问讯此前是否通过媒体了解此案,多数候选人回答没有听说过此案或很长时间以前在电视上看到过有关此案的报道但不会影响对此案的判决。Sacks还提问了每个候选人个人对枪支的经验,和对执法部门以及Riverwalk社区的了解。
陪审团遴选一直持续到将近下午5点,最终确定14人组成的陪审团(12名正式陪审员,2名备选陪审员)。就在法庭宣布当天的庭审结束时,Sacks提出改变审判地(venue)的要求,这个要求被法官拒绝。
2月21日
星期四
庭审第三天
检方对被告提起诉讼
2月21日星期四上午九点庭审进入法庭陈述阶段。检察官在开场陈述(opening statement)中,描述该案是一个正在玩流行的手机游戏的老爷爷被枪杀的案子。检察官指出,被告Johnathan Cromwell共开了10枪,其中一枪击中受害人胳膊,四枪击中受害人胸部。检察官进一步指出,被告在枪击发生后曾问到达现场的警方探员他的射击集中度(grouping)如何。
在另一方,被告的辩护律师Andrew Sacks在开场陈述中声称被告开枪杀死陈建生是正当防卫。Sacks声称陈建生在枪击案发生前十天曾因擅自进入(trespassing)该地而被开具禁入罚单(barring citation)。辩方还说被告当天晚上值勤时看到陈建生的朋友董先生也出现在同一地点,该朋友也有擅自进入的记录。当时被告把董先生押送回家。
Sacks说后来被告看到陈建生的面包车停在俱乐部前面,声称是陈建生开车冲向被告,陈建生当时是因为他先前已经有了擅自进入的记录而急于离开现场,是为了避免$2500的罚款和一年的监禁。
Sacks声称,在枪击发生后,被告曾带上手套试图为陈建生实施急救,并辩称被告让朋友拨打911电话,并在此后配合了Chesapeake市警方调查。
接下来,检方正式开始本案对被告的起诉。
负责此案的检察官DJ Hansen今天传唤了5位证人出庭做证。首先出庭作证的是事发当天接到报警后出警的第一名当地警局的警官,他们出示的证据就是当天用摄像机拍摄下来的事发现场的录像资料。
随后是事发时住在附近的一个名叫Acosta的居民,她当时安装在门前的安全录像仪记录下了枪击过程,而她本人则目睹了枪击案过程。Acosta后来搬到佛罗里达,这次为了陈建生案的庭审特地从佛罗里达赶来作证。对于那件不堪回首的枪击案,虽然时隔两年多Costa心中依然充满震惊,以至于在法庭上无法自制,泣不成声。法庭播放了Acosta的安全录像仪拍下的视频,从视频中可以清楚地听到被告的喊叫声和急促的枪击声。
第三位出庭的证人是事发后第二位到达现场的警官,他回答了一些关于事发现场的问题。
第四位出庭作证的是负责本案的犯罪现场女调查员(crime scene investigator)。她出示了多方面的证据证明被告开枪时并非处于生命被威胁的状态。比如她出示的现场证据显示陈建生的手机最后停留的状态是联系人,显示陈建生当时可能已经预感到危险正在试图打电话寻求帮助。当辩护律师声称被告在枪击发生后曾试图对陈建生实施急救,她当即反驳说人死了拿急救箱不过是装样子而已。她出示的另一个证据显示,不仅陈建生的车侧面玻璃和风挡玻璃被打破,后面的玻璃也被打碎,显示被告显然也从车后方开了枪。这个证据是检察官在先前的听证中没有出示的。
第五位出庭作证的是陈建生生前的朋友董先生,他在事发当天陈建生被枪杀前几小时遇到被告。被告当时曾粗暴地对他搜身并把他押送回到家中。和陈建生类似,董先生也存在语言问题,这一点其实被告都很清楚,他在押送董先生回家后曾警告董先生当晚不要再出门。当时陈建生的侄女Amy Chen在家并临时客串翻译解了董先生的围。
今天庭审的另一个细节是,辩护律师在陈述被告押送董先生回家一事上暗示当时在家里的陈建生的侄女Amy Chen可能和陈建生联系过并可能由此导致陈建生对被告产生不满并在随后陈建生和被告相遇时对被告做出危险动作。为此,第四位出场的犯罪现场调查员出示证据显示这两件事相隔太近,Amy根本没有时间和陈建生就当时发生的事有交流。
Amy Chen将在后面的庭审中出庭作证。除了警方掌握的事发现场的证据,事发当天董先生和Amy 与被告之间发生的纠葛可能是本案判定谋杀罪是否成立的一个关键证据[1]。
2月22日
星期五
庭审第四天
检方起诉进入尾声
2月22日星期五,陈建生被枪杀案庭审进入第四天,检方继续对被告提起诉讼。因为检方传唤的一名证人下星期一才能到庭,全部起诉程序的完成也将推至下星期一。
检方今天共传唤了三名证人。第一个证人是负责本案受害人验尸的医疗官,第二名证人是弹道专家,第三名证人是检方雇佣的私人侦探Hatchell先生。
检察官首先对第一名证人提出一些常规性问题。验尸官证实陈建生一共中了五弹,四处致命伤位于左胸上部,所有的子弹都从死者遗体上找到。被告使用的枪械和这些从死者遗体上发现的子弹都经过州内实验室的检验,这些子弹毫无疑问都是从被告使用的半自动手枪里发射的。当检察官问到死者左腋部受伤是否是因为死者为了挡子弹所致,辩方律师第一次提出异议(objection),但遭到法官否决,提问继续进行。
第二位证人作证时回答了一些常规问题和与被告使用的枪械有关的问题。该弹道专家证实被告当时使用的是9毫米口径半自动手枪并配备帮助夜间瞄准的手电筒和容量17发子弹的弹夹,他还配备更多备用弹夹。
第三名证人是来自警方的Hatchell侦探。他当庭播放了长达23分钟的案发后和被告在现场进行的对话录音。从这个录音上可以听到被告曾问Hatchell他的射击集中度(grouping)怎么样。检方针对此事(grouping)提出多个问题并遭到辩护律师多次反对,但法官没有采纳。
对此,辩护律师Andrew Stacks狡辩说被告当时问这个问题是因为担心有偏离的流弹会伤了其他人,并质疑侦探可能诱导被告说出那样的话。
可能是感到今天几位证人的作证对被告非常不利,辩护律师在陪审团离场后要求当天的庭审无效(mistrial)但遭到法官拒绝。
2月25日
星期一
庭审第五天
检方完成诉讼 辩方开始辩护
2019年2月25日,星期一,陈建生案庭审进入第五天,检方传唤最后一个证人出庭作证后,起诉程序全部完成,随后庭审进入辩护程序。
早晨10点庭审一开始,陪审团尚未进入法庭,控辩双方就进入激辩。双方首先就上星期五的庭审中检方起诉过程中提问和出示证据的一些细节继续进行辩论。辩方律师Andrew Sacks认为检方提问弹道专家受害人腋下受的伤是否因为受害人试图用手臂挡子弹的问题有误导嫌疑,以及侦探出示的事发后所录制的和被告的谈话中关于被告问他的射击集中度(grouping)如何的问题也有误导陪审团嫌疑。辩方希望这些问题和证据不要呈现给陪审团,法官拒绝了辩方的无理要求。
接着辩方说被告事后对受害人被枪杀感到难过试图为被告人减轻罪责。法官当即反驳说被告当天根本没有任何难过的表现,口头上表示难过也是案发几天后的事情,而且从当天晚上的现场视频上根本看不出被告有难过的迹象。
随后辩方使出浑身解数,引经据典,试图说明保安和警察在法典上都有逮捕嫌疑人的权利,以制造受害人是因为拒捕而导致被枪杀的场景。检方则反驳说把保安看作警察是对警察的侮辱。
10:20,陪审团进入法庭。检方传唤最后一个证人,受害人陈建生的侄女,就是先前提到过的Amy Chen。案发当天,被告Cromwell先是遇到陈建生的朋友董先生并将其押送回家。当时Amy在家并客串翻译解了董先生的围。当时,被告警告董先生当晚不要再出门,Amy 是此事的现场证人,董先生在庭审首日已经对此事作证。
10:40 陪审团离开法庭并休庭5分钟。
10:45 庭审继续,被告辩护程序正式开始。辩护律师Andrew Sacks说他可能要传唤7名证人,其中包括被告本人。
首先,Sacks再次重复被告开枪是正当防卫的说法,强调被告开枪之前曾多次呼喊”停车(stop)”,并说检方提供的监控视频也支持他的说法,因为视频中可以看到车的大灯离邻居家的后院越来越近。法官反驳说这是受害人在自己生活的小区里,而且被告也认识受害人。受害人既不是无家可归者,更不是恐怖分子,再加上受害人有语言障碍,对受害人开枪完全没有必要。
关于受害人的车大灯在视频中越来越亮的问题,法官驳斥说被告是在车的侧面开的第一枪,然后自己跑到车的前方连开数枪,完全没有必要。检方也补充说,受害人的脚最后停留的位置是在刹车上,受害人用车去撞被告的说法明显不成立。
接着Sacks质疑检方没有一级谋杀罪成立所必须具备的”预谋(premeditation)”这个关键要素的证据。检方反驳说如果被告不是预谋不会连开10枪一定要置受害人于死地。
经过前面的激烈攻防,Sacks开始从自卫的立场上后退,提出尽管他们坚持认为被告是正当防卫,但这个案子应该最多按误杀罪(manslaughter)起诉。法官拒绝了辩方降低控罪的要求,将继续对被告以一级谋杀的罪名起诉。
11:20,陪审团再次进入法庭,Sacks开始传唤证人。第一个证人就是庭审第一天检方传唤的负责本案勘察犯罪现场的女侦探,她展示了案犯当晚穿的制服和手电筒。检方认为展示的制服只是和案犯当晚穿的制服类似,不能保证就是案犯当晚穿的。
第二个证人是航拍摄影师, 他展示了在事发现场拍摄的一些航拍照片。
第三个证人是小区业主协会(HOA)的负责人,他回答了和保安公司的合同有关的问题。
就在上午的庭审快要结束时,坐在辩护律师旁边的被告Cromwell俯身和Sacks耳语了几句,Sacks随即站起来对法官说被告要亲自为自己辩护。为此法官特意援引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提醒被告有不做自辩的权力。
11:45 上午的庭审结束,法庭休庭。
经过中午休挺后,法庭再次开庭,辩方开始辩护程序。辩方律师Andrew Sacks计划传唤四名证人,但一名证人被法官否决,实际只传唤了三名证人。
下午一开始传唤的是两名来自DCJS( Virginia Department of Criminal Justice Services)的证人,这是弗吉尼亚州管理枪械注册和其他相关事项的机构。第一个出庭作证的证人主要是证明Citywide Protection Services Inc(被告事发时受雇的保安公司)手续齐全。
第二个证人是被告受雇于保安公司时的面试官,他主要是证实被告在面试的时候一切正常。
Sacks在询问证人的过程中多次强调保安和警察都有同样的执法权,依然希望在陪审团面前制造当晚的枪击是因为受害人拒绝配合被告执法造成后果的情景。
对此,检方针对性地提问让犯罪嫌疑人说出来他认为他和警察有相同的权利可以逮捕任何他认为可以逮捕的人,即使他没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些人有犯罪的动机和行为。
因为法官和辩方就第三个证人的必要性存在分歧,所以陪审团临时退场,由法庭做出决定。Sacks 传唤这个证人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一个15年的老车经过改装,其性能可以媲美快速加速并灵活转向的跑车。辩方此举的目的显然是为了向陪审团暗示陈建生的车虽然是老旧的面包车,但在经过改装后性能可以大幅提升并在事发现场对被告造成生命威胁。法官显然认为这个证人的作证完全没有必要,所以坚决拒绝了这个证人出庭作证。
随后陪审团再次进入法庭,听取最后一个证人作证。这个证人是在Kia车行工作的机械师。他主要是介绍受害人当时驾驶的面包车的技术参数和驾驶性能,比如加速和转弯等技术性能。
随后,星期一的庭审全部结束,被告将在其后的庭审中以证人身份为自己辩护。
2月26日
星期二
庭审第六天
被告出庭自辩
2月26日,星期二,陈建生案庭审进入第六天。被告Johnathan Cromwell从被告席坐上证人席。为了这次作证,Cromwell做了精心准备,除了将往日一直穿的囚服换做整齐的西装,还准备了不知真假的眼泪试图从心理上攻破陪审团的防线。
从早上一开庭一连几个小时,Cromwell 用他自己的话描述了2017年1月26日晚上发生的事。他的辩护律师和检察官DJ Hansen则轮番问话。
在被告的陈述中,虽然他试图让陪审团相信他当时开枪是迫不得已,是在遇到生命危险的情况下的本能反应,但有确凿证据证明他先从车的侧面开枪将受害人打伤的,然后再移至车的前方连开数枪将受害人打死。检察官正是抓住这一点对被告展开猛攻,让被告难以招架。
在被告谈到他看到受害人的车就上前检查时,检察官接连质问这样的检查是否有必要? 被告当时是否可以离开现场从而避免后来发生的事? 如果被告当时没有制造和受害人的冲突受害人又能做什么?
当谈到被告当时停车检查受害人并指控他擅自进入(tresspassing)时,检察官质问何来擅自进入?难道有人为了掉头把车开进事发车道也是擅自闯入?
当被告谈到他当时认出受害人是十天前曾经开具过罚单(citation)的人时,检察官质问被告为什么不给警察打电话?
检方在提问被告为什么在侧面开枪后为什么不是向右侧移动避开危险却向左侧移动跑到车前方后更是指出被告是人为地制造了当时的”自身危险(own danger)”。对此,被告无法自圆其说,只是说自己当时并无这个意图。
在质询事发后被告在和探员会面时为什么要问自己的射击集中度(grouping)如何的问题上,检方提问被告是否有射击的爱好。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后,检察官质问被告在透过车窗玻璃击中车里的”目标(target)”时是否有一种自豪感?
在被告强调他在开枪前喊了10到15声停车时,检察官指出从居民录像上只能听到他喊了三声停车,暗示被告在撒谎。
当被告谈到事发后他曾戴上塑胶手套试图给受害人实施急救时受害人的脚从刹车踏板上滑落,检察官质问如果当时受害人脚踩刹车,又如何能用车撞向被告? 被告则辩解说受害人的脚可能是后来又换到刹车踏板上。
今天,辩方律师在问话过程中除了一再强调被告开枪是自卫的老调外,还再次强调被告身为保安也和警察一样具有拘捕嫌疑犯的权利,显然也是为了对陪审团暗示此案是因为受害人不配合保安执法造成混乱状况而导致的枪击案。
最后,检察官还问了和被告提到的在事发后试图给受害人进行急救的急救箱有关的问题。被告承认他没有受过急救方面的训练。
此外,被告今天再次表示他对受害人的死极度哀伤并配以难辨真假的眼泪。但正如前一日法官指出你的,被告事发后完全没有悲伤的迹象,口头对受害人的死表示悲伤也是在事发后几天,如今面对陪审团表达悲伤其诚意可疑。
2月27日
星期三
庭审第七天
控辩双方做最后陈述
2月27日,星期三,陈建生被杀案庭审进入第七天,法庭对陪审团宣读陪审团指南(jury instructions),随后控辩双方做最后陈述(closing statement)。
在陪审团进入法庭之前,法官和控辩双方首先商定给陪审团的判决指南(jury instructions)。经过一番辩论,最后控辩双方达成一致。
陪审团进场后,检方首先进行最后陈述。以下是检察官DJ Hansen所做部分陈述:
这是一个冷血的(cold),经过计算(calculated)和暴力的(谋杀案)。被告Cromwell 使用了他的武力仅仅是因为他能够这样做。这是关于一个在玩流行手机游戏的60岁的老人如何在行驶中将车右转却被枪杀的案子。
Hansen再次向陪审团播放事发时现场附近一家居民安全监测仪拍下的现场录像。这一次,检察官对录像中的细节进行了解说,还原了从受害人从把车转进Riverwalk Clubhouse前面的车道,到被告开枪射击只至车头大灯熄灭的整个过程。虽然因为天黑不能看到事发现场的枪击过程,但检察官通过讲解安全仪记录下的声音清楚地还原了当时所发生的事。
Hansen一秒一秒地分析视频录像,可以听到被告当时共喊了三声”停车(stop)”而不是被告声称的十多声,然后就是连续的枪声。
接着,检察官又现场展示受害人的验尸图片,指出被告从车左侧车窗开了第一枪后受害人为了躲避更多枪击身体向右倾斜。
针对被告一再声称他开枪是因为他觉得受害人要用车撞向他,检察官在最后陈述中指出(根据现有证据)受害人的车当时不可能处于移动状态,因为受害人当时的脚踩在刹车踏板上。而且被告本人也说枪击案发生后,当被告试图给受害人提供急救时,受害人的脚是停留在刹车踏板上。
检察官指出被告故意将自己至于危险境地而不是设法远离。
最后,检察官总结所有证据指出当受害人想离开时被告却试图使用枪支和其他任何手段强行阻止。这是一个恶意杀害(malicious killing),共开了10枪,最终导致受害人当场死亡。
以下是辩方律师Andrew Sacks的部分陈述
Sacks说受害人知道他不应该去Riverwalk Clubhouse,因为被告十天前给他发过禁入令(barring citation)。当被告停车检查时并不知道车内是陈建生,而是在走出巡逻车后才意识到是他。
Sacks说被告开枪是因为他感觉受害人的车在冲向他而感到恐惧,不是因为他想这么做。
Sacks狡辩说检方出示的录像证据其实验证了被告的自卫辩护。他指出枪击后被告喊”put the car in park”说明被告当时相信受害人还活着。Sacks 反问,如果被告想杀了陈建生,为什么他没有把弹夹里的子弹全部打出去?
Sacks进一步辩解说被告仅仅是在履行一个具有拘捕权的注册保安的职责,检方制造了更多的问题而不是答案。
Sacks还说如果被告被判一级谋杀,可能会被终身监禁。
Sacks说在此事中没有赢家,如果把一个无辜的人投入监狱去平复一个悲剧,将是美国噩梦。
Sacks 最后说检方没有提供超越合理怀疑(reasonable doubt)的证据,甚至连接近都谈不上。
由于辩方最后陈述用时比较长,结束时已经下午五点,检方原定当天下午对辨方最后陈述进行反驳的日程被推至第二天。这样,检方获得一个晚上的宝贵时间准备对辨方最后陈述的反驳。
2月28日
星期四
庭审第八天
检方反驳辩方最后陈述 陪审团闭门商议
2月28日,星期四,上午9:15庭审开始,今天的日程主要是由检方对昨天辩方的最后陈述进行反驳。检方主要做了以下几点反驳:
1. 针对辩方指称检方对事件陈述中有些时间对不上。检方根据之前住户提供的监控视频,把事件发生的时间及间隔做了串联,向陪审团证实检方在事发前后对时间上的陈述没有任何问题。
2. 针对辩方一再声称受害人有擅自进入(trespassing)受管控地点的记录(barring citation),检方今天再次明确地告诉陪审团,受害人根本就没有擅自进入的记录在案。而且根据现场录像,事发地也根本不是受管控的地带。
3. 针对辩方否认陈建生在被害之前一直在玩手机Pokemon Go游戏,检方再次出示事发后在现场拍下的受害人手机截屏的照片,上面有陈先生最后玩Pokemon 游戏的时间是晚上11点零6分。之后的时间就与住户提供的监控录像基本衔接上了。
4. 关于被告在事发后向到达现场的探员问他的射击集中度(grouping)的问题,辩方一再声称是被告关心有没有流弹伤及其他人,而检方辩驳说凶手把受害者当作了射击场的靶子,因为一般只有在射击场才用这个词来描绘射击的准确度。
下午开庭后,陪审团闭门商议,法官,检方,辩方和参加旁听的人都耐心等待陪审团的决定。直到下午5点,陪审团尚未做出判决,并提请法庭进一步确认有关证据,具体要求是由法庭提供更高质量的音频和视频,并使用更大屏幕放映出来。为此,需要增加一天的庭审时间。
2月29日
星期五
庭审第九天
陪审团判处被告二级谋杀罪名成立
2019年2月29日,星期五,今天的日程就是陪审团进一步确认有关的音频视频证据,然后继续闭门商议此案的判决。这些程序都没有对外开放,所以参加旁听的朋友在法庭里耐心等待,并顺便旁听了几个其他的案件的庭审。
下午3:30刚过,陪审团终于做出了最后的判决并在法庭上宣读,陪审团一致同意判处被告二级谋杀罪名成立。如果加上28日的闭门商议,陪审团对此案进行的闭门商议超过十个小时。
3月4日
星期一
庭审第十天
陪审团提交量刑建议
2019年3月4日,星期一,法庭进入最后一天,陪审团进行量刑听证(sentencing hearing)。陪审团将听取被告和受害人家属陈述。
陈建生的女儿陈文心今天第一次坐上证人席,讲述自从父亲被无辜杀害后,自己几乎每日以泪洗面。她无法抑制悲痛,全程哭诉。
陈建生的侄子Steven Chen则回忆说他一直视伯父如亲生父母一般。自Steven幼年起,陈建生就和他住在一起,并负责接送他上学,教育他价值观和道德观。正是他教会陈建生玩口袋妖怪的游戏并成为陈建生和孙辈联络感情的方式之一。
被告Johnathan Cromwell一方共有九位家庭成员和朋友出庭为他作证,包括他的父母。他们试图将被告描述成一个充满爱心,可靠和诚实的人,活跃于教会而且和家庭其他成员保持可靠联系。被告的母亲还作证说被告在事发前已经被一个职前州警察培训项目接受,他的目标是进入私人安保服务行业(secret service)。其他亲属和朋友则作证说被告自枪杀受害人后就深感哀伤(remorse)以至于经常做噩梦。但他们的证词显然无法打动陪审团。
随后,陪审团经过两个多小时的闭门商讨,向法庭提交量刑建议: 被告因犯二级谋杀罪被判处27年徒刑,在犯罪中使用枪械罪判处3年徒刑,合并起来一共30年徒刑。
随后,法官宣布本案宣判日期定于6月24日,届时辨方可以提起上诉。
庭审结束后,参与此案的检察官,受害人和被告家属在法庭大楼外接受媒体采访。
此案主检察官Nancy Parr说本案陪审团成员都是中立且没有偏向的公民,他们是在听取了所有的证据经过许多个小时的商讨达成最终判决。二级谋杀的判决意味着陪审团相信被告恶意(maliciously murdered)谋杀了受害人。州检察机构坚信今天在Chesapeake市正义得以维护。
陈建生的侄子陈文任描述自己的伯父是个善良和关爱他人的人。他说自己每天都在想念伯父陈建生。
陈建生的女儿陈文心则一直手握死去的父亲遗照,就是那张陈建生60岁生日时留下的一张照片。
陈建生家庭律师Scott Flax在被问及陈建生遗属是否对判决结果满意时,他说没有人会为此感到高兴。他们失去了兄弟,父亲或伯父,没有什么可以让死者回来,这是最艰难的部分。
被告辩护律师Andrew Sacks说陪审团的判决不是他们希望的。被告在法庭没有表现出愤怒和痛苦,他决定继续努力洗清自己的罪名。Sacks还说他计划提起上诉,并狡辩说他相信检方的证据支持被告的自卫辩护。
华人社区代表表示陪审团的判决还受害人以公正,死者现在可以安息了。
庭审期间,本地华人一如既往,每天都将法庭旁听席坐满,支持为死者讨还公道。他们当中有白发苍苍的老人,也有还在学校就读的青年学生,更多的是在繁忙工作中抽出时间参加旁听的全职雇员。当地北京餐馆业主Jay先生更是每天为参加庭审的华人朋友提供免费午餐,令人感动。
感谢参加庭审旁听的朋友提供庭审细节。
结语:陈建生案庭审至此全部结束,检方出具确切证据挫败辨方的自卫辩护,陪审团作出公正判决。此案自始至终,被告没有悔罪表现,坚持无罪辩护,应该是陪审团决定重刑严惩被告的重要原因。辨方律师明确表示将在6月24日的宣判听证会上提起上诉,并可能再次提出异地审判的要求,让我们拭目以待Andrew Sacks到时还能拿出什么新证据来。
参考文献
[1] Margaret Kavanagh, “Niece of man killed while playing pokemon go says suspect was at their house before the shooting” in wtkr.com News, February 17, 2017.
撰文:陈建生维权案协调组
执笔:Nianhong Chen
2019.3.20
编辑:Jing
本文由作者授权原创首发于《美国华人》公众号
有关陈建生案的早期发展和维权历程,请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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