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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7月13日)美西时间下午1点33分,美国的业内人士纷纷收到一封来自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的电子邮件,称中国的中兴通讯从即日起被从“拒绝清单”上移除。这意味着从现在开始美国公司可以开始和中兴通讯做生意,中兴也可以开始从美国公司购买芯片及其他软硬件产品。
下面是商务部执行助理部长Richard R. Majauskas签署的命令。中文大意如下,其中省略重复名称等内容:
终止2018年4月15日针对中兴通讯拒绝令的命令
2017年3月23日,我签署了一项命令批准中兴通讯和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以下简称为”BIS”)达成的和解协议,以解决中兴承认的380项违反出口管理法规事宜,具体见2017年3月和解协议的附件。
2018年3月6日,中兴通知BIS称他们在2016年11月30日和2017年7月20日关于纪律处分39名员工的事宜对BIS做了虚假陈述。在通知中兴并给予时间回应后,我于2018年4月15日签署命令启动了在2017年3月和解协议里规定的拒绝令。
2018年6月8日,我签署了一份替代命令批准一个替代的BIS和中兴的和解协议。在此协议里双方同意增加和提高和解条款和条件,包括中兴同意在签署协议的60天内向美国商务部支付10亿美元,在90天内向一个美国境内的经BIS批准的第三方托管账户支付4亿美元。4亿美元托管金额是根据替代和解协议规定的17.61亿美元民事罚款中的冻结部分。协议还规定在中兴如数按时缴纳了上述10亿美元和4亿美元后,BIS将解除中兴的拒绝令。
中兴已经及时和全额支付了上述金额,所以BIS终止了2018年4月15日的命令,并把中兴从“拒绝人清单(Denied Persons List)”上去除。
此命令不改变替代命令和替代和解协议的任何条款。根据协议和命令,如果中兴在10年观察期内不能完全和按时达到所有其他观察期的条件,冻结的4亿美元全额或部分将被立即没收。暂停拒绝令也可能被修改或取消,包括从终止之日起算的10年拒绝期。
这项针对中兴的命令立即生效,并公布在联邦公报。
Richard R. Majauskas
商务部执行助理部长,出口管制
2018年7月13日签署
上面是大意翻译,详见商务部BIS命令的英文原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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