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大视野】第28期:从美国大选透视美国的民主宪政危机

主持人:馀葛瑞

主讲嘉宾:吴明

国内读者请点下面播放器:

 

馀葛瑞:在美国历史上,由总统大选而引发的宪政危机,并非2020年仅有的一次。事实上比较重大的事情就至少发生过三次。重温历史,了解美国当今宪政危机,认识到民主政治并非总是水到渠成,时而也会出现反复。从而加深对民主宪政反复性、多变性的了解。今天特邀嘉宾吴明,来细说这段鲜为人知的美国历史。

 

吴明:

大家都知道美国是一个民主国家,民主国家政治理念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宪政原则。简单地讲就是政府的一切运作都要在宪法框架和法律框架之下进行。今天这个题目就是从大选这个角度来看美国宪法和美国宪政原则是如何界定政党党争和大选的。

 

美国的大选是在政党政治的环境里进行,是政党在宪法框架下争取掌握最高权力的唯一形式。政党政治在美国也在宪政框架约束之下。这与一般理解,政党的目的就是不择手段地夺取政权是不同的。政党要代表一部分人民的政治主张,然后在宪法的框架之下进行争论,由人民经过投票选择执政者。在宪法规定的选举办法外还有一些不成文但为民主政治党争互相信守的原则,首先是互相承认对方的合法性,竞争的政党是政治对手,但不是你死我活的敌人。第二,持久的节制性,就是在对手获得政权后,作为反对党要以国家为重,而不是仅以反对为唯一原则。三,尊重事实。无论是总统选举还是国会选举,领导人的更迭只能以选民意志为转移,这也被称为民主政治的多数决定原则,体现了人民主权。当然真正的民主选举本身必须遵守自由和公正的原则,就是人民自由投票除自我意志外不受任何因素制约,而投票过程和结果是个人投票的总和决定,这个过程也公开透明合乎法律规定。

 

宪法正文第2章第1款第2、3、4、5小节和第12修正案里清楚写明对美国大选的要求,比如说总统选举当选人要求获得选举人票要过半数,过半之后就可以当选美国总统。不过半数众议院重新投票,以众议院得票多的候选人出任下届总统。宪法框架没有规定这个州的选举人的产生办法,按照美国宪法这就属于州的宪法规定范围,各州选举人产生办法由州宪法决定。按照第十修正案原则联邦不对州选举进行干预。

 

在美国早期,也就是1828年前,各州的选举人产生办法五花八门。比如纽约州,总统选举人就由州议会推选,这就意味着哪个党掌握了纽约州议会,该党总统候选人就将获得该州的选举人票。伯尔因为在1800年成功地策划了纽约州议会选举,从联邦党人手里夺取多数,为当年民主党候选人杰弗逊和他获得纽约这一关键州选举人票奠定基础,被誉为美国选举之父。而弗吉尼亚州则是按选区给某个表明支持总统候选人立场的选举人投票,而后该人代表该选区候选人在州府投票从而最后产生州候选人票。

 

美国历史上不是选举人而是由国会最后决定有三次总统大选。这些特例考验宪政原则能不能很好地去解决选举特殊情况,保证人民主权决定总统这一制度的延续。下面就简单讲一下这三次选举。

 

第一次是1800年,是杰弗逊和亚当斯竞争。这次美国选举当时的共和民主党也就是现在的民主党推举杰弗逊和伯尔参选,用意是杰弗逊任总统伯尔副总统。但当时选举运作时没有安排选举人不投伯尔票,而宪法并没有规定总统和副总统选票分开。选举人的投票结果是杰弗逊和伯尔赢得同等选举人73票,都超过半数同时领先其他候选人。伯尔又不肯退让,按宪法由众议院投票决定。1800年民主党对手联邦党是国会多数,杰弗逊承诺认真考虑联邦党的最重要国家银行继续存在,汉密尔顿对伯尔的人格质疑,这些政治因素使杰弗逊最终在众议院经过35轮的投票以一票领先获胜。在美国也是世界第一次实现了政权在政党间和平的转移,被杰弗逊誉为没有战争的第二次美国革命,是美国民主可以长期存在下去的象征。尽管选举人没能选出总统副总统,尽管存在政治交易,国会依然很好地按照宪法执行了职能。1800年的这次竞选是美国历史上党争最为激烈的一次,但是按照党争的宪政原则,依然保证了民主政权的连续性。也是因为这次选举,美国很快通过宪法第12修正案,规定了总统和副总统分开接受投票。

 

第二次由国会决定的总统选举是1824年大选。安德鲁·杰克逊和约翰亚当斯的儿子昆西当时在四个候选人中分别获得选举人第一和第二高位投票,但没有人获得半数以上选举人票。按照宪法第12修正案,得票最多的三人由众院按州投票过半者胜出,淘汰得票最少的亨利·克雷。因为克雷倾向支持昆西的发展国内基础设施政策,鼓动肯塔基议员投票给昆西,最后人头票和选举人票双双领先的杰克逊落选,昆西胜出。之后传言说昆西和克雷达成私下交易,克雷将获得国务卿职位,当时前五届总统都是由前国务卿出任,所以相当于扶植克雷成为未来总统。因为这个传言,这次国会选举被杰克逊的支持者称为腐败交易。杰克逊很不服气了,在四年之后又东山再起了参选总统获得了过半数的候选人选举人票,毫无悬念地在1829年出任总统。尽管有腐败交易的传言,这次国会选决定的选举依然是因为候选人没有人获得半数以上,这是一个无争议事实,虽然在国会选举总统时有政治交易嫌疑,但依然是按宪法程序推举总统,维护了政党选举的宪政原则。

 

第三次国会干预的选举是1876年共和党的海斯对民主党塔尔登。这次选举是以南北战争结束后南方重建为背景的。当时的南方,黑人基本获得选举权,与共和党结合,大面积获得政治选举胜利,产生了1百多黑人在各级州和联邦议会政府中任职,对以民主党为主的白人种族主义者权力(这是当时南方白人的绝大多数)构成极大威胁。联邦军队驻扎在南部主要城市地区,有效地抑制了种族主义组织和个人对黑人的暴力压制。而南方民主党的主要利益在停止南方重建,撤回联邦军队,夺回南方控制权。在这个背景下1876年竞选在南方竞争非常激烈,俄勒冈以及南方三州,南卡,佛州和路易斯安那州,出现了严重的候选人纷争和舞弊,两党分别送出自己的候选人。这样如果按共和党的选举人计票,则海斯赢,按照民主党送出选举人计票塔尔登胜出。因为不属于没有人获得过半候选人,宪法关于总统选举第12修正案中并没有相关规定,这就出现了宪法没有规定的情况,大选引发宪法危机。

 

按照12修正案,各州选举人票由参院议长也就是副总统唱票,当时副总统是共和党人,民主党就反对这一程序,因为议长可能唱共和党选举人,这样海斯将当选。而按照当时惯例参众两院任何一个反对,州选举人票就可以作废,这样塔尔登又将获胜。在这样争执不下情形下,国会于1877年1月29号通过法律,组成15人选举委员会决定1876选举结果。组成情况是国会两院各出5人,多数党3人,少数党2人,另5人由大法官出任。结果是最高法院各两名两党委员最后选择比较中立的布莱德利大法官,而他最后投票给海斯决定了1876年大选的结果。共和党海斯承诺大选后终结南方重建,使得民主党接受了海斯的胜利没有继续杯葛。

 

1876年大选是南北战争后民主党与共和党的政党大妥协,缓和了两党因为黑人权利和南方重建产生的剧烈冲突,为美国之后一百年的健康党争奠定了基础。但是黑人的平等权利却成为两党妥协的牺牲品,南部成为民主党独大的天下,当时南方民主党继续代表奴隶制遗留下来的种族歧视和压迫政策,在之后的几年内确立歧视隔离黑人的吉姆克洛法,实施限制黑人投票法律而联邦则不予追究,实质上剥夺了黑人的投票权,黑人投票率从重建时期的90%以上最终降低到不足5%,实质上违反确保平等投票权的第15修正案。这一状况一直持续到1960年代平权运动。民主党转变推动平权,南方民主党转化为保守的共和党,是为后话。也是因为这次不同寻常的总统选举,国会与1887年通过了选举人计票法 (Electoral Count Act)来避免出现选举人异常情况。美国的总统选举除了出现过少见的全国人头票领先而大选失利以外,基本保障了大选程序的稳定。

 

综上所述,三次未由选举人决定的选举也都按照宪政原则,尽管有政治交易或者交易嫌疑,依然属于政党政治内容,虽然从价值观判断,交易本身并非完全符合美国价值,最恶劣的当然是1876年的两党妥协牺牲黑人民权,但是基本避免政党因为大选无底线恶斗,保障的民主制度选举的顺利进行。并为了避免今后出现同样问题,或者修宪或者增订相关法律,使之后的选举更为有法可依。体现了民主制度自我完善的能力,进一步清晰了政党政治的宪政原则和底线。

 

而2020年的川普闹选,却全面破坏民主制度党争的宪政原则,节制原则,尊重事实的原则。在毫无事实根据的情况下,编造传播阴谋论,没有事实的阴谋论挑动支持者闹事威胁民主制度。60多次起诉几乎全部失败但依然不接受人民自由公正的选举结果,这种从总统开始的有意识地否定民主制度的人民主权原则,对民主制度的长治久安构成巨大威胁,甚至发展成1.6号对国会的攻击,试图用暴民暴力阻止改变美国大选结果。只有川普对2020年选举的破坏才是对民主制度的舞弊。好在美国政府多年来的民主实践传统,大多数参众议员谴责政治暴力,军方立场坚定地站在宪法一边,才避免了更大的危机。

 

有一种说法,民主制度一经确立,谁来掌权并不重要。川普2020大选的言行,给这个说法以致命的打击。任何制度都是要人来通过行动实现,而破坏制度的行为则有可能导致制度失效甚至名存实亡。普京治下的俄罗斯和查韦斯的委内瑞拉就是例子,徒有宪法而无宪政,民主制度已荡然无存。川普这四年对民主制度的破坏在美国历史上是空前的,美国民主从来没有面临过如此严重的来自行政首脑总统的破坏和威胁。2020年选举不过是他任意践踏宪政原则的最严重表现。他和他一手制造的2020年大选成为一个宪政党争的反例,永远为后世所警惕。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