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世纪之判:保川普?还是保美利坚?免死金牌?【时政大视野】第108期

(原载《风鸣拾夕》微信公众号,《司法党争》系列之11)

作者:风鸣

I. 最高法世纪之判:保川普?还是保美利坚?

龙年好!上集说,联邦最高法院周四开庭审理川普参选资格案,两个小时结束全部陈词及答辩,意向明显一边倒,很多记者提前退席,舆论普遍感觉川普参选资格不再有疑。怎样看大法官们的提问、质询?最高法院的庭辩及裁判会怎样历史性影响、改变合众国政治进程?

前集闲说,上集正说,这集探讨着说,两集合发,正月里慢慢看。

本集小问卷

1. 合众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判川普两大案:a. 川党一边倒多数,当然护川保驾;b. 有温和中间席,会超越党派、政见;c. 自由派法官会捍卫公平正义;d. 会谨慎考量、严守宪法原文法条;e. 应当现实、当代地理解、实施宪法精神;f. 当然必须重视民意、民情;g. 能推就推,能躲就躲,尽量不介入大选;h. 大法官各自独立司法裁量;i. 大法官们跟着潮流走,找集体共识;j. 多数大法官忠于宪法,捍卫合众国联邦民举共禾体制;k. 摸石头过河,战战兢兢如临深渊;l. 需要纯正司法裁量兼容最高政治智慧;m. 判词无法预测,后果难以逆料。

2. 加州等一群蓝州反对把川普踢下选票: a. 是害怕红州反制踢拜登;b. 因为川普赢不了蓝州;c. 因为不相信川普策动暴乱有罪;d. 因为不想搞乱联邦总统大选;e. 要确保选民有选择;f. 要给被告川普一次机会;g. 不知道,他们自己知道吗?

终审裁判

川普参选资格案,最高法已经开庭质辩。鉴于科州初选选票即将发出,原告方面要求加急特判,预期最晚也会在3月5日超级周二州内初选日前裁定,以明确当地如何计票。通常,这么复杂的案子需要几个月时间审理,包括前期准备和判词分别写作、整合。最高法判词是历史性文字,载入法学典籍,逢上这种旷世惊天大案,更是要经得起时间检验。

看大法官们当庭话风,不难看出一边倒倾向于允许川普参选,包括自由派三席中至少两席。普遍猜测,最后裁判似应9-0或8-1,如果有少数意见,会是69岁的Sonia Sotomayor索托玛雅大法官独自一席发声。

索托是哈佛法学博士,受老布什、克林顿、奥巴马两党三位总统提名,就任联邦法院、上诉法院、最高法院法官,是法官资历最完整、最正宗、品格杰出的卓越司法人,也是最高法第一位、唯一一位拉丁裔大法官,父母都来自波多黎各。索托是唯一当庭与号称“法庭神辩”的川普辩护律师Jonathan Mitchell过硬招的大法官,拒绝放水、退让。

放水?

司法翻转

没错,反复细听两小时的庭辩音频,索托大法官的两席自由派和另外两温和摇摆席同事,想方设法让川普律师惊喜连连,对原告Norma Anderson的律师Jason Murray则百般刁难、围追堵截。巧舌如簧胡搅蛮的,从一开始就躺赢,中规中矩据宪力争的,从一开始就被缠问。这阵仗,让局面完全翻转了科罗拉多州最高法院的4-3。

是自由派大法官忽然同情、惧怕川普?还是科州诉案与判决严重不公?是要依照宪法明文规定保障参选权?还是尊重国会,让渡法院自己的涉总统大选裁量权?是畏惧民意,不敢造次招惹川普?还是不顾川普策动暴乱事实,包庇自保?

都不是。

前集和上集都说到,这是一宗最高层级的政治判决,若多数方判词推翻科州最高法,并不代表川普有资格,或川普律师太能说,或原告无理取闹,或科州司法人误判。这不是一宗有罪无罪、谁是谁非的判决,不涉公平正义,也不是一宗释宪裁判。

宪法学界早已完整证毕,根据宪法及修正案原文,川普策动叛乱,必须剥夺其再次参选任职的资格,理据充分且必要。最高法院当日庭辩传出的信号却是:问题不在于叛乱,而在于州权与联邦国会决定权的平衡取舍及其政治后果。最终,必须确保选民的选择权。

有人或要质疑:如此歪批国宪,最高法大法官不羞耻吗?不依宪执法,难道要逆天?逆法理审判,难道不是渎职?川党法官护驾救主理所当然,那自由派大法官跟着起什么哄?温和摇摆席也再次沦陷了吗?

川普能继续参选其实在预料之中,但最高法步调如此整齐却是意外。怎么会?

司法政治

庭辩证供,大法官们几个说法都显然荒谬:

• “总统不是合众国官员”?那是什么?王公贵胄?川普在任期内曾打赢过官司,证明自己是联邦官员。建国文献说得很明确,总统非贵胄,只是任职者。除了官员,合众国还有别的任职者吗?
• “科州一州无权决定谁参选不参选”?宪法正文羊皮纸黑字,大选选务在州。任何谁,不管来自哪里,即便杀人放火,本州也无权从州内选票上扒下吗?叛乱呢?
• “十四修第三款并非自行执行”?“只有国会有权决定全国大选参选人资格”?“一个州这样,别的州那样,不都乱了”?“竞选与就任不是一回事”?这些听着就是瞎掰、借口,不就是不想拍板而已?

大法官们避开提及前总统策动叛乱,连问都不敢问,连原告律师陈词都不敢接茬,明明荒谬却拒绝追究,难倒有别的考虑?如果有,什么考虑?

同样的说辞,川党人当做借口,自由派顺水推舟,温和席借势不作为。为什么?因为大法官们明显早就决定不打算“介入”大选,不想以任何理由改变任何州的选票。因为联邦大选比宪法条文规定更重要,原典已死,实演当家。更高的考虑是,不侵入选民选择权,对选民选谁、不选谁的神圣权利,最高法望而却步。

最高法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宪法法院,作为三分权力中的一极,罗伯茨法院不敢以司法裁量凌驾于国会之上,不敢擅自裁定谁可以竞选首席行政官,而宁可选择发挥式诠释宪法精神。We the people,选民,才是国政的最高主宰,国家最大、最高政治,莫过于全联邦总统大选。必须超越党争、政争,超越司法,没错,超越修正案法条。

那么,川普赢了吗?当然没有,尽管技术上可以说“没输”。如何排除这样的可能、消除这样的疑虑:最高法果然要庇护叛乱头目,果然要帮助川普复辟乱邦?
接下来的问题是,面对如此司法局面,作为川普对手的蓝营怎么办?蓝营到底要什么?还有,最高法会让川普如愿,无限凌驾于法律之上吗?

II. 一川两案:最高法连轴转,能给川普发免死金牌吗?

最高法上半年审理、裁判两大世纪巨案,川普参选资格案,川普刑责豁免案,缘由都是川普策动1.6暴乱,世人共同目击见证。即便最后判词不剥夺川普参选资格,依然不等于川普能借参选逃脱得了刑事司法责任,除非最高法继而再判川普特享不受司法节制、无须为触犯刑法担责。川普特殊,特事特办,一川两案,官司都打上最高法院,已是超特殊待遇,川普终于与合众国对簿公堂,一决雌雄。最高法川党大法官们,如何“忠孝”两全?来看。

千年川普

挥之不去的川普参选资格问题,极可能很快被最高法终审裁定,反观蓝营的意见或许有助于我们理解整件事。从拜登公开表态看,蓝营当然认定川普策动叛乱是背誓违宪,但对川普参选资格问题,蓝营却有两种意见:拜登们主张听由法庭裁决,遵从司法终审终判,而加州们则反对踢掉川普,留着他,让全国选民决定要不要他重新领导。看起来,最高法自由席与温和席与加州等蓝州观点一致。

必须指出,最早反对踢走川普的正是蓝州,整个左岸/西海岸都反对,至今蓝州们仍是拒绝踢川的主力州。当然你可以说蓝州不在乎,因为反正川普在蓝州赢不了,可红州为什么没有挺身而出拍案而起,起诉剥夺拜登参选资格?蓝州踢川是因为叛乱违宪,红州踢拜什么道理?若不考虑心理冲击和象征意义,红蓝对闹并没有太大意思,因为大选胜负是摇摆州中间票决定的。

最高法判词在即,千人千眼,不同人找不同看点,通俗者看输赢,聪明者找对错,然而输赢对错是非善恶,这些向来见仁见智。大法官也是人,也见仁见智,唯比常人多出职业性司法裁量与政治考量的职责。

最高法旷世政治判决,史上首次涉及一个前总统、现参选人。一个在任、离任后屡屡触犯国法,两次被弹劾,被诉刑罪近百的异常个体。一个大摇大摆用参选来推迟、逃避司法处罚的逃罪者。一个品性顽劣、言行乖张、撒谎无数,却影响巨大,以垂帘听政弄残废共和党、搞瘫痪国会的当代太上皇。一个握有巨大政治影响力并受到大面积拥戴的民粹魁首。一个毕生涉案无数、涉嫌破纪录法庭最常客、为了不输官司不惜一切代价不择手段的千年讼棍。一个挑战、颠覆、腐蚀美利坚合众国国族智慧、国人良知、国家秩序的巨大风险。

对这样一个上诉者、肇事者,最高法还能有什么选项?大法官们还能做什么?

一川两案

大法官们拒绝僭越,拒绝替投票的国民选择谁可以谁不可以参选,有谁好选,有谁该选掉,而且接受2000年教训,不敢造次介入大选实际操作步骤。哪怕以法律的名义,哪怕以宪法的名义。

参选资格案Trump v Anderson,事关规则,不适合料理被告川普,也不适合深究叛乱刑罪。科州最高法一票之差,本就说明案子的临界难度。最高法大法官们不约而同决定采用保守疗法,不深究,不干预,不改变,如果需要改变,这次暂且不改。所谓保守,无非就是恐惧压倒贪婪,大法官们不急于建功立业,不敢轻举妄动。部分选民不高兴?就那样了。暴乱?什么暴乱?没人在说暴乱嘛。合众国的缔造者、设计者们更在乎轻易走错,更警惕走极端,而非不完美、不完善。

刑责豁免案则完全是另一副天地,川普v美利坚合众国 Trump v United States,DC联邦上诉法院3-0。三位法官的判词里,没有如果但是假如既要又要,就是绝然决然断然的一个“No”,一句“别做梦了”。

其实川普上诉并非要求最高法裁判川普无罪,而是要凭空炮制一种“法不责川”的后真相。熬干、扬弃所有喧嚣,干货是:川普本人亲自要求,对他在任期间所有刑事犯罪全部豁免,外加离任后所有一切也全部豁免,并以彻底豁免第三次参加大选,若胜选后以零刑责执政,再次离任后终身享受全部所有彻底完全刑事责任永久豁免。川普原话是,“当总统就是要豁免,不豁免还叫总统吗?”“不豁免,总统离任后还怎么安度晚年?”
如何那样,还算是美利坚合众国吗?

势不两立

即便最硬核的川党分子,也未必敢指望,最高法多数会裁判川普刑罪免责,而且不需要以丧权辱国为代价。即便最反动腐败阴暗的托马斯大法官,怕也攒不出一个“川生高于国法”的绝伦荒谬。

庭辩中,“神辩律师”Mitchell这样说:“1.6是场暴动,可耻、暴力、触犯刑法,但并非以暴力推翻合众国政府为目的有组织有协调的叛乱”,与川普所称“和平请愿集会”截然相反。Jackson大法官讥讽反问,“你的意思是,杂乱无章的推翻政府就不能算叛乱?”

温和摇摆席卡瓦诺大法官当庭说,“有个机制可以防止叛乱罪犯任职,就是联邦司法。如果定罪,国会将自动禁止案犯就职。”Mitchell异想天开,摊牌说:“我的当事人争辩说自有总统免刑责特权,所以不可以因为1.6被法办”。律师靠挖东墙补西墙苟且,司法庞氏骗局?不小心把当事人川普绕进去了不是?大法官们的意思听着是,这个暂且按下不提,回头再计较。

大概都已经无路可退。

1.6对所有人都是挥之不去的噩梦,最高法豁免案的原案DC案,就涉及1.6叛乱,即便正式罪名不冠名叛乱。特别检察官Jack Smith未必会再次提请大陪审团直接起诉川普叛乱罪,但卡瓦诺大法官的发言,似乎昭示,川普的豁免诉求怕是难以如愿以偿。罗伯茨院长未来的多数意见判词,是否应当说句“我们从来没有,也不会”颁给谁那种豁免?

科州法院裁定川普叛乱,州最高法据此剥夺川普参选权,联邦最高法若推翻不准参选,不触及川普叛乱,等于默认川普叛乱判例吗?参选资格案不是追究1.6罪行的场合和语境,其实刑责豁免案本身也不是,但合众国司法和法律可以追究。剥夺参选权不是川普叛乱的适当制裁,那样的政治代价太高,但川普终究逃不过刑事制裁与处罚,无论怎样推迟、拖延开庭审判。大概率川普不会特享刑责豁免,刑事被告川普正将被审判,那就让司法程序决定吧。

选民决定大选,司法决定刑责,听着够美利坚。无论川党大法官多想死保川普,谁允许过最高法签发免死金牌?

接下来:首个刑案如期开审,川普能提前“越狱”吗?纽约补选预警大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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